问题:
A . 赵某、孙某和李某不能决议将钱某除名,但可以终止对钱某单独执行合伙事务的委托
B . 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没有异议,该除名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C . 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D . 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裁决
●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人退伙的规定。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