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2011年1月1日B . 2010年1月1日C . 2009年4月1日D . 2009年7月1日
● 参考解析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白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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