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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620学科基础之社会学概论新修考研冲刺密押题

  摘要

一、简答题

1. 怎样理解社会转型与社区制度创新的关系? 试从“中国经验”的视角展开论述。

,集中体现了社会转型的基本特点,而社会转型的一个重【答案】社区作为一个“微型社会”

要方面即为传统社区转变为现代社区,这是一个社区制度创新的过程。以“中国经验”的视角而言:

(1)社会转型对农村社区制度创新的影响

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了社会转型期,市场化、工业化和城市化催生和推动着农村社区的发展,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农村社会分化的加剧和农村人口的流动与转移,农村社区在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家庭、人际关系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变化。

②现代化在促进农村社区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逐渐向现代转型的同时,也对农村社区的乡土文化带来了冲击。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的农村发展面临着突出的问题:在农业收益率下降和农业成本上升的共同作用下,农民收入增长困难,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 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到非农产业的转移和流动对农业生产、农户和农村活力构成潜在威胁。

③为了治理“一农”问题,促进农村社区的发展,我国将新农村建设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新农村建设是指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对农村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最终实现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日标。开展新农村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是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别、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新农村建设是要将农村建设成为与城市协调发展、迈向现代化的新型社区的一项战略举措。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城市化,而城市化则不能再以牺牲农村为代价,必须以新城市建设引领新农村建设。

(2)社会转型对城市社区制度创新的影响

①由于城市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加速推进,单位制被逐渐打破,城市的基层社会控制和社会整合于段乏力,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人口的加剧、人口流动的加强等对传统的城市管理体制提出挑战,城市社区取代街居制被政府赋予了基层社会整合和社会管理的重任。

②中国社区的特殊性促使城市社区制度创新。

a. 城市社区受到重视与我国的经济转型、制度转轨和社会结构的变化等有着深刻的关联。

b. 城市社区取代街居制被政府赋予基层社会整合和社会管理的重任。

c. “社区在中国就获得了与西方学术界不太相同的定义,它是以城市的行政管理或政权建设的基层单位来划分或存在的; 而不一定是自然形成的、邻里关系自成一体的居民区”。

d. 现代城市社区成为一个非常典型的“陌生人”社区,因此,我国的社区建设应当注重促进社区整合、增强社区意识、提高社区居民的归属感。

e. 出现城中村。城中村既享有城市的某些基础设施和生活方式,还保持着乡村的某些景观以及小农经济思想和价值观念。

③城市社区建设是在政府能力有限和社会资本的下降与丧失的双重背景下出现的一股潮流。政府倡导社区建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社会转型期所出现的各种矛盾。社区建设是对社区工作的总体概括,是指在党和政府的主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健康发展的过程。社区建设的实质是社区资源和社区力量的整合过程,即将社区中所有的资源,所有的力量拧成一股绳,形成合力来共同建设社区。社区建设的实质是在政府的主导下,开发民间多种资源,发展社区自治,形成政府、基层组织与居民通力合作的局面。

2. 简述马克斯·韦伯关于合法统治类型的观点。

【答案】在韦伯看来,统治指的是在一个特定人群中,某些具体的命令(或者说所有的命令)被遵从的机会。这样一种机会的出现往往与特定的利益关系联系在一起,而且要借助于一定的权力与影响。但从根本上讲,还要解决一个统治的“合法性”问题。

韦伯将实际存在的具有合法性的统治形式划分为了种类型,即传统型统治、魅力型统治和法理型统治。

(1)传统型统治

传统型统治建立在人们对传统的神圣性信奉的基础之上,这种统治类型主要存在于前现代社会。在传统型统治中,统治者是依照传统遗传下来的规则确定的,统治者具有终身的权力,而且可以将这种权力不断传给自己的后裔。人们对统治者的服从是由于传统赋予他们的固有尊严。统治者与其他成员的关系不是事务上的职务职责,而是奴仆的个人忠诚。人们所服从的不是章程,而是由传统决定的统治者所任命的个人。

①从传统型统治的组织情况来看,它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a. 缺乏按照事务规则确立的、固定的“权限”。在传统型统治下,权限的最初来源主要是由统治者任意专断下达的任务。在一些事务性的管理中,则是通过统治者对受委托者(最初往往都是统治者的家臣)全权委托来确立的;

b. 缺乏固定的、合理的等级制度。在传统型统治下,对问题的决定权在于统治者本人。或者主要根据传统进行安排,或者完全由统治者本人随意决定;

c. 没有自由的契约和相应的规定,用以确定官员的任免与晋升。家臣和宠信往往是按纯粹世袭的方式招募来的. 官员的升迁只能依赖统治者的随意决定和恩惠;

d. 缺乏专业的业务培训;

e. 官员没有固定的薪金和用货币支付的薪金。

②韦伯采用理想类型分析了历史上出现的四种传统型统治:

a. 老人政治

由老年人来实施统治,其特征是统治者没有个人的行政管理班子,统治者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成员们的服从意愿。

b. 世袭制

在这种统治下,统治者拥有纯粹个人的行政管理班子和军队作为统治工具,这时统治权力成为统治者个人固有的权力,成员之间的关系也由“同志”变成了“臣仆”

c. 封建制

在这种统治下,统治者以采邑或棒禄来供养行政管理班子,并通过契约等形式来对相互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加以限定,这使得统治者的统治权力较世袭制更为稳固。

d. 原始家长制

一般根据继承的规则确定某个人来实施统治,和老人政治一样统治者没有个人的行政管理班子,统治者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成员们的服从意愿。

(2)魅力型统治

魅力型统治是建立在对具有超凡品质和特殊魅力的领袖人物的崇拜和信赖的基础之上。从韦伯的分析中,可以看出魅力型统治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①领袖人物的魅力能否被认可取决于被统治者,而且这种认可要经受实际的考验;

②领袖人物的魅力要经受持久的考验;

③魅力型统治的统治团体是一种感情共同体;

④魅力型统治是一种非经济性的典型政权;

⑤在受传统束缚的时代,魅力是巨大的革命力量。

在韦伯看来,魅力型统治是一种严格地与个人,即与个人的魅力品质联系在一起的社会统治形式,因而它所确立的社会关系也是短暂的,这一过程被称为“魅力的平凡化”。魅力平凡化的结果,是魅力型统治转向传统型统治和法理型统治,或者成为二者的混合形式。

(3)法理型统治

韦伯将建立在遵守正式制定的法律基础上的统治称为法理型统治。韦伯将法理型统治视为行政管理的现代形式。他分析了法理型统治类型所具有的一般特征:

①在法理型统治下,行政事务的运作要持续地受到规则的约束;

②在法理型统治下,行政事务的运作是在一定的权限内进行的,出现了“机构”这种按章办事的运作单位;

③法理型统治具有固定的职务等级。任何机构都有固定的监督和监察制度,下级机构都有权向上级机构投诉或提出异议;

④法理型统治有明确的议事规则,这些议事规则可能是技术性的规则,也可能是准则;

⑤在法理型统治下,行政管理班子同行政管理资源和生产资源完全分开;

⑥在理想的法理型统治下,不存在任职人员对职务的任何意义上的私人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