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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801法学综合二之刑事诉讼法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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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801法学综合二之刑事诉讼法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一).... 2

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801法学综合二之刑事诉讼法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二).. 16

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801法学综合二之刑事诉讼法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三).. 31

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801法学综合二之刑事诉讼法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四).. 48

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801法学综合二之刑事诉讼法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五).. 62

一、选择题

1. 关于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1个月以内侦查完毕

B. 对于在审查起诉中改变管辖的,改变管辖后退回补允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C. 检察院对于退回一次补充侦查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

D. 检察院对于己经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应当自行补充侦查

【答案】C

【解析】《刑事诉讼法》171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人民检察院自行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作出决定,而不是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对于在审查起诉中改变管辖的,改变管辖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与改变管辖前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

2. 下列行为,有几项( )可以构成强迫交易罪?

(1)在闹市区强行乞讨

(2)采用暴力手段,迫使被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3)偷拍他人裸照,以向公众曝光威胁让他人转让股票

(4)以暴力相威胁,要求分手的女方退回订婚的彩礼

A.1项

B.2项

C.3项

D.4项

【答案】A

【解析】根据刑法第262条规定,强迫交易罪的表现形式主要是,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①强买强卖商品的; ②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③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

卖的; ④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⑤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本题中,第(1)项,强行乞讨,如果构成犯罪,可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属于强拿硬要行为。第(2)项,采取暴力手段,迫使他人放弃继承权,不构成强迫交易罪。如果暴力手段致人轻伤以上,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如不是暴力行为主体取得财物,则与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的行为特征均不相符。第(3)项,以暴光裸照为威胁手段强迫转让股票的行为符合强迫交易罪的构成特征。第(4)项,以暴力威胁讨回彩礼的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

3. 章某与电力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经过A 市甲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解除章某与电力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章某不服,上诉至A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该案未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甲区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此案。A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查属实。A 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下列哪一处理是正确的? ( )

A. 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B. 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

C. 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 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答案】D

【解析】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第5条的规定,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仲裁是必经程序。又根据《民诉意见》第186条,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本案属于未经劳动争议仲裁的案件,法院不应受理,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4. 对于上诉不加刑原则,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 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

B.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C. 被告人的近亲属上诉的案件,第_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D.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答案】B

【解析】《刑事诉讼法》22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_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5. 检察院在对某甲涉嫌贪污案立案前审查中发现,犯罪并非某甲所为,对某甲应如何处理? ( )。

A. 不立案

B. 撤销案件

C. 不起诉

D. 宣告无罪

【答案】B

【解析】《刑诉法》第16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处理。由于提起公诉前提是有罪,不起诉的前提是有犯罪行为只是不按照犯罪处理。本题中犯罪并非某甲所为,即甲没有犯罪行为,所以只能撤销案件,而不能做出法律规定以外的决定。

6.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的审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二十一日

B. 一个月

C. 两个月

D. 六个月

【答案】D

【解析】《刑事诉讼法》20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7. 姚某欠李某10万元,姚某无力还款,在李某的一再追索下,姚某提出其存有一些假币,如果李某愿意,他同意以1:4给李某抵债,李某考虑假币非常逼真,觉得要让姚某还清货款,也不是一年半载的事,于是收受了这40万假币。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 姚某的行为构成出售假币罪

B. 李某的行为构成购买假币罪

C. 姚某的行为构成使用假币罪

D. 李某的行为不构成持有假币罪

【答案】C

【解析】根据刑法第171条第一款规定,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是指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行为。又根据第172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构成使用、持有假币罪。本题中,姚某以1:4的比例用假币40万给李某抵债,10万元相当于是40万假币的对价,姚某的行为实质为出售假币,构成出售假币罪,明知是假币而接受的李某则对应构成购买假币罪。购买假币当然包括持有假币的行为,即李某持有假币的行为属于事后不可罚行为,不再单独评价,故不再以持有假币罪论。而使用假币罪要求将伪造的货币投入流通环节,且使用行为的对象一般应不知道行为人使用的是假币,本案明显不符合以上特征,所以姚某不成立使用假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