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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关于蛋白质互补作用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 大豆通常和玉米一起食用,可起到蛋白质互补作用
B . 适当的蛋白质按比例混合食用,可提高混合蛋白质的生物价
C . 搭配的食物种类越多,蛋白质互补作用越好
D . 各种蛋白质必须同时食用,才能发挥蛋白质互补作用
E . 谷类蛋白中的第一限制氨基酸是赖氨酸

对公安、司法机关已处理的案件中所涉及的党员,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 由纪检机关办理立案手续审理。 如需进一步调查的,退回公安、司法机关调查。 可以由纪检机关直接审理,不办理立案手续。 由公安、司法机关会同纪检机关共同审理。 下列除了哪项均为健脾丸证临床表现() A.脘腹痞闷。 B.大便溏薄。 C.怠惰嗜卧。 D.苔腻微黄。 E.脉象微弱。 蒸馏水、试剂和器皿带进杂质所造成的系统误差,一般可作()来扣除。 A、对照试验。 B、校准仪器。 C、选择合适方法。 D、空白试验。 花城市某单位干部区礼华退休后在郊区的老家建了一处宅院,在那里安度晚年。后来区礼华于2003年2月病逝,所建宅院由他的三个儿子区绍宽、区绍厚、区绍富继承。三兄弟在市区都有住房,就商量把郊区的宅院卖掉。龙家兄弟龙甲和龙乙愿意购买此房。于是,区家三兄弟与龙家两兄弟签订购房合同,约定龙家兄弟交付现款80万元。龙、区两家在达成协议后到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因为龙家一时凑不出80万元现金,双方又约定2个月后交付。2个月时间到了,龙家没有给钱,又过了4个月,区氏兄弟多次催促龙甲,龙甲推辞说自己没钱,让区氏兄弟向龙乙索要房款,并说龙乙正做生意,手头有现金可付款。于是区家兄弟向龙乙索款,又未果。区绍宽、区绍厚、区绍富于是分别以龙乙为被告向同一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受理后,认为区氏三兄弟应为共同原告,将三人的起诉合并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因区绍富出差在外,龙乙便与区绍宽、区绍厚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由龙乙支付68万元作为购房款给区氏兄弟。调解书送达区绍富时,区绍富以当时自己不在场、调解未经其同意为由而拒收,仍坚持要求被告按80万元支付 收集证据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 2人。 3人。 4人。 5人。 关于蛋白质互补作用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此题主要考核蛋白质互补作用,各种蛋白质不必同时食用才能发挥蛋白质互补作用,但不同蛋白质使用时间越接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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