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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甲、乙、丙三位合伙人设立普通合伙企业,企业经营一段时间后,丙合伙人决定将自己持有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丁,经查,合伙协议中未对该种转让行为作出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则丙()。

A . 转让财产份额后通知其他合伙人
B . 只需要在转让前通知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
C . 转让前须经半数以上的合伙人同意
D . 转让前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下列关于债券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债券的价值是发行者按照合同规定从现在至债券到期日所支付的款项的现值。 平息债券的支付频率可能是一年一次、半年一次或每季度一次等。 典型的债券是固定利率、每年计算并支付利息、到期归还本金。 纯贴现债券在到期日前可能获得现金支付。 当年国债还本付息额占当年财政收入的比率被称为()。 国债依存度。 财政偿债率。 居民应债率。 国债负担率。 关于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时间说法错误的是()。  A.债权人内部发生劳资纠纷 。 债权人下落不明 。 债权人债权积累过多 。 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 。 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 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都按照相应等级的税率征税的税率形式是()。 全额累进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 超率累进税率。 超倍累进税率。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下列有关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经乙、丙、丁同意,甲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即使甲、乙均不同意,丁也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乙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未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丙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甲、乙、丙三位合伙人设立普通合伙企业,企业经营一段时间后,丙合伙人决定将自己持有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丁,经查,合伙协议中未对该种转让行为作出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则丙()。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财产。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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