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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我国台湾地区的民法规定的不表现或不继续的(),此类权利因无法以公开、继续的方式表现和行使,故不能为取得时效的客体。

A . 留置权
B . 撤销权
C . 优先权
D . 地役权

怎样调整系统的微调? 女,24岁,发热畏寒数天,右眼睛疼痛,PE:右眼睑肿胀,结膜充血,伴右眼突出,CT如图所示,最可能的诊断是() C0ats病。 炎性假瘤。 淋巴瘤。 眼眶蜂窝织炎。 眼型Graves病。 取得时效的中断按中断事由的不同分为自然中断与法定中断。法定中断事由不包括()。 权利人起诉。 权利人向占有人提出请求。 占有人承认权利人的权利。 占有性质变更。 关于取得时效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取得时效使原权利人对物的所有权或其他财产权归于消灭。 取得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是权利人丧失胜诉权。 取得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消灭,而是变成一种不受法律强制力保护的所谓"自然债权"。 取得时效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 取得时效的成立,以占有人对他人的财产的持续占有为前提,但并不是对动产或不动产的任何持续占有都能发生取得时效的法律效果,只有占有人()的占有才产生取得时效的法律效果。 公正、和平和公然。 自主、公正和公然。 自主、和平和公然。 自主、和平和公正。 我国台湾地区的民法规定的不表现或不继续的(),此类权利因无法以公开、继续的方式表现和行使,故不能为取得时效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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