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时效适用的物的范围必须是()。 私人占有集体所有的物。 占有禁止流通物。 占有人具有权利能力的物和可以流通的物。 私人占有专属国家的物。
我国台湾地区的民法规定的不表现或不继续的(),此类权利因无法以公开、继续的方式表现和行使,故不能为取得时效的客体。 留置权。 撤销权。 优先权。 地役权。
怎样命名一个模型?
在()中,对他人财产或财产权利的占有或准占有,与法定期间的经过结合起来,是一种法律事实。 诉讼时效。 消灭时效。 除斥期间。 取得时效。
怎样进行模型选择?
取得时效的成立,以占有人对他人的财产的持续占有为前提,但并不是对动产或不动产的任何持续占有都能发生取得时效的法律效果,只有占有人()的占有才产生取得时效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