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之一,应按照规定进行变更。 发包人取消了合同中的部分土方工程,并转包给另一施工单位 。 提高合同中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 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位置 。 改变合同中基础工程的施工时间 。 根据工程地基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决定增加钢板桩支护结构。
对施工合同执行者而言,合同跟踪的对象有()。 承包的任务 。 工程小组或分包人的工程和工作 。 业主和其委托的工程师的工作 。 设计部门的设计变更工作 。 供应商的供应进度和质量。
工程变更一般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对()等做出的变更。 施工程序 。 工程内容 。 工程数量 。 工程质量要求及标准 。 场地布置。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方式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 临时工 。 计日工 。 钟点工 。 计件工。
对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价格调整,如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的,或类似的子目单价,监理人可按照()的原则,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最低利润 。 实际成本 。 成本加利润 。 最低成本。
进行施工合同实施偏差的责任分析,必须以()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