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商标权的纠纷日益复杂化和多样化,商标平行进口的问题正引发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商标平行进口因为其涉及进出口国法律和国家对外贸易的政策,成为一个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贸易问题。本文主要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商标平行进口的概述,包括商标平行进口的概念、特征、产生原因以及涉及的利益冲突分析,以便更好的理解商标平行进口的内涵和外延。第二部分是商标平行进口的传统理论基础分析。商标平行进口的理论基础,传统来说主要存在两大对立观点:权利用尽理论以及地域性理论。权利用尽又分为国内用尽、区域用尽和国际用尽。但是这两大理论都有局限性,都无法说服对方,也无法真正解决商标平行进口问题。第三部分是各国商标平行进口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国际上对商标平行进口没有明确规定,也不存在统一的国际法,各种协定和公约仅仅是为各国商标保护的立法提供一个最低的标准,具体如何保护仍需借助各成员国的国内法,而美国、欧盟、日本各国基于不同的利益考量,对商标平行进口赞成与否持有不同的态度。第四部分是关于我国商标平行进口的现状,主要从理论争议、立法空白和司法实践做法不一致等方面做出说明。该部分选取的两个典型案件,案件性质相同,可判决结果截然不同,而且两个法院都规避了平行进口的法律适用。 第五部分是关于商标平行进口的法律规制,论述了平行进口问题的理论选择、我国商标平行进口的立法原则以及如何在实体上和程序上完善我国规制商标平行进口问题的法律。由于两大传统理论都无法解决商标平行进口问题,笔者建议从商标保护的历史沿革和商标的功能出发,结合我国的国情和我国商标法的利益侧重保护的利益主体,认为我国应当有条件的允许商标平行进口,并且应当从实体上和程序上共同对商标平行进口问题进行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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