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暂停生产、销售、使用的措施B . 撤销药品批准文号的行政处罚措施C . 警告与没收的行政处罚措施D . 没收并处罚款的行政措施E . 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 参考解析
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材料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在7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药品需要检验的,必须自检验报告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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