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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关于“八议”制度,下列选项中的说法正确的是()

A . 八议制度是一种法律上公开保护贵族、官僚的等级特权,使他们在违法犯罪时得以减轻或免除其刑罚的制度
B . 八议首次入律是隋朝的《开皇律》
C . 八议制度来源于《论语》中规定的“八辟”之法
D . 八议中的议宾是指外国人

关于清末司法制度的改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改刑部为大理院,实行审检合署。 建立新式监狱,改良狱政管理。 在诉讼程序上实行四级三审。 在审判制度上允许辩论,实行回避,审判公开。 根据((IS010015质量管理——培训指南》标准,组织实施培训的四个阶段是()。 识别培训需求 。 设计和策划培训 。 提供培训 。 评价培训结果 。 继续教育。 《旧唐书》记载:兴平县人上官兴,因醉杀人亡窜,吏执其父下狱,兴自首请罪,以出其父。京兆尹杜悰、御史中丞宇文鼎,以其首罪免其父,有光孝义,请减死配流。彦威与谏官上言曰:“杀人者死,百王共守。若许杀人不死,是教杀人。兴虽免死,不合减死。”诏竟许决流。关于这段史料的理解,错误的选项是() 伤害他人的行为不适用自首。 自首要求犯罪“未发”,上官兴自首在官府已经立案并抓获了其父亲,其行为不属于自首。 按照唐律规定,出于孝道自首可以减刑。 本案例反映了“礼”与“法”之间的冲突。 西方有法律谚语说:“法律不理会琐碎之事”,关于这句格言理解错误的是() 法律不规定和处理过于轻微的事情,只规定和处理较为重大的事情。 法律不理会琐碎之事,说明刑法应该具有谦抑性。 琐碎之事不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应该留给宗教道德等其他社会规范。 只要行为人认为是琐碎之事的,就可以不服从法律。 某家族存在如下习惯:“未按时参加家族祭祀祖先活动者,视为藐视祖先,因而剥夺其继承权”。家族成员A未能按时参加当年的祭祀活动而被剥夺了遗产的继承权。后A诉至人民法院。他所持的理由有两点:其一、A本身既缺乏劳动收入,又缺乏生活来源;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于这个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习惯是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法官在处理案件的时候应当首先选择适用习惯。 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只有法的正式渊源才是法律推理的前提,非正式渊源(如习惯)不能成为法律推理的前提。 非正式渊源没有法律效力,本案中的家族习惯不应当成为剥夺家族成员继承权的理由。 在具体的法律推理过程中,法官应当首先考虑适用法的正式渊源,只有在没有正式渊源作为依据的情况下才能适用非正式渊源。 关于“八议”制度,下列选项中的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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