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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红日有限公司分立为夕阳有限公司与朝霞有限公司时,在对原债权人甲的关系上,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 . 红日公司应在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甲
B . 甲在接到分立通知书后30日内,可要求红日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C . 甲可向分立后的夕阳公司与朝霞公司主张连带清偿责任
D . 红日公司在分立前可与甲就债务偿还问题签订书面协议

糖尿病神经系统合并症最常见的是() 运动神经炎。 自主神经损害。 周围神经损害。 神经根炎。 中枢神经系统损伤。 男性,32岁,臀部片状鳞屑样皮损7年,近1年出现远端指间关节不对称肿痛,指甲可见顶针样凹陷,最可能的诊断是() 反应性关节炎。 类风湿关节炎。 银屑病关节炎。 痛风。 骨关节炎。 糖尿病病情控制最有价值的指标是() OGTT。 糖化血红蛋白。 24h尿糖测定。 空腹血糖。 餐后2h血糖。 患者,女,60岁,确诊类风湿关节炎20余年,近年来出现干咳,活动后呼吸困难,肺功能提示弥散功能障碍,最可能合并的疾病是() 肺间质纤维化。 肺结核。 肺炎。 胸膜炎。 慢性心功能不全。 区分胰岛素依赖型和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的检查中,何者更有意义() 糖化血红蛋白测定。 空腹血浆胰岛素测定。 餐后血浆胰岛素测定。 胰岛素释放试验。 空腹血糖。 红日有限公司分立为夕阳有限公司与朝霞有限公司时,在对原债权人甲的关系上,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考点】公司的分立
选项A说法正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选项B说法错误。《公司法》规定,公司在合并、减资的情况下,应当自作出合并、减资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注意的是,这里说的是公司“合并、减资”的情况,对公司分立没有规定“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选项C、D说法正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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