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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0508国际法学专业之国际经济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

  摘要

一、概念题

1. 清洁提单

【答案】清洁提单(Clean B/L),是按照提单上是否有批注对提单所作分类的一种形式,指单据上无明显地声明货物及(或)包装有缺陷的附加条文或批注者。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除非信用证明确规定可以接受者外,银行仅接受清洁提单。

2. 原产地规则

【答案】原产地规则又称“货物原产因规则”,是指一国根据国家法令或国际协定确定的原则制定并实施的,以确定生产或制造货物的国家或地区的具体规定。为了实施关税的优惠或差别待遇、数量限制或与贸易有关的其他措施,海关必须根据原产地规则的标准来确定进口货物的原产国,给以相应的海关待遇。原产地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原产地标准、直接运输原则和证明文件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原产地标准。原产地标准多由各国自行规定,很不统一,海关合作理事会具体规定了原产地标准,供签订《京都公约》的各国采用。

3. 内幕交易

【答案】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以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内幕信息或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进行证券发行、交易的活动。内幕交易的获利手段是事先获得公众尚不知悉的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买卖,待该信息公开后,再进行相反的买卖,从而获取利益或避免损失。

4. MFN

【答案】最惠国待遇(the Most Favoured Nation,简称MFN ),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的重要原则,指一国给予另一国的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待遇,目的在于使所有被一国赋予最惠国待遇的国家在该国境内都处于同等地位,享受不受歧视的同样待遇。最惠国待遇原则条款最早出现在17世纪欧洲各国之间订立的双边贸易条约中,包括无条件和有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

GA TT 签订后,特别是WTO 成立后,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作为成员国经济交往的基本原则被确立下来,并表现出创新和发展:WTO 的多边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的适用从货物贸易勿、一大适用于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诸协议中,并且被明确限制在有关协议的适用范围之中; 世贸组织建立了较完备的争端解决机制和对成员方贸易政策审议机制,这对多边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的贯彻实施,提供了监督和执行保证,为传统的最惠国待遇注入了新的活力。

5. 贸易术语

【答案】贸易术语(Trade Terms)又被称为价格术语(Price Terms),是指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示成交价格的构成和交货条件,确定买卖双方风险、责任、费用划分等问

题的专门用语。贸易术语的标准化、规范化,简化了交易程序,节约了交易时间和费用,减少了贸易中的纠纷,对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

6. 汇票

【答案】汇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前者是银行发出的信用凭证,信用级别较高。后者是商业机构发出的信用凭证,信用级别不如银行汇票。

7. 税收居所

【答案】税收居所是指作为税收标准的,一个人在某个时期内经常居住的场所,并不具有永久居住的性质。采用居所标准的国家,主要有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这些国家税法上判断个人是台属于本国居民纳税人的标准之一,就是看个人在境内是否构成拥有居所的事实存在。

8. 背书

【答案】背书,是指持票人为转让票据权利或其他目的,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且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由持票人作成。作成票据并将票据交付他人的原持票人称为背书人,通过背书而取得票据的人称为被背书人。背书具有以下性质:①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因此具有文义性、要式性、抽象性和独立性。②背书作成并交付后,即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③背书通常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另外也可用于使用目的,如代为取款或者质押。④背书内容必须是对票据权利完整、无条件的处分,部分背书无效,附条件背书,所附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二、简答题

9. 判断:我国尚未加入1965年《关于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投资争端公约》。

【答案】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我国于1990年2月签署了《华盛顿公约》,1993年2月6日正式加入此公约,同时提出保留条件:对公约第24条第4款,中国政府只考虑将由于征收和国有化而产生的赔偿争议交由ICSID 管辖。

10.简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关于专利权的主要规定,分析《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在哪些方面提高了对专利权的保护水平。

【答案】(1)《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是各种工业产权公约中最早、成员国也最广泛的一个综合性公约。其关于专利权方面的主要规定包括:

①保证了一个成员国的国民在申请和取得专利方面,在其他成员国内享有某些统一的、最低限度的权利;

②其核心是以互惠为前提的“国民待遇”原则;

③规定了专利权独立原则;

④规定了专利产品的输出入;

⑤规定了强制许可;

⑥规定了在任何成员国内不认为是侵犯专利权人权利的情况;

⑦当一种产品输入到对该产品的制造方法给予专利保护的成员国时,专利权所有人对该进口产品应享有进口国法律对根据方法专利在该国制造的产品所给予的一切权利。

(2)随着贸易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TRIPS 比《巴黎公约》更好地保护了专利权人的权利。TRIPS 有关专利保护的规定并不取代或抵消成员依据《巴黎公约》所承担的义务,而是提高了对专利权的保护水平,主要体现在:

①扩大了可授予专利的主题范围,除了有关公共道德和环境方面的发明可以排除在专利保护之外,其他仟何发明都应该得到保护;

②延长了专利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20年;

③扩大了专利权的权能,明确了专利权的进口权,以阻止第三方企图进口专利产品;

④加大了专利保护的力度,规定许诺销售行为是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⑤确定了对专利管理机关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

⑥就方法专利侵权问题,确立了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加强了专利权人在司法审判中的地位; ⑦确立了以刑事手段保护专利的原则;

⑧对政府强制许可规定了苛刻的条件;

⑨在国际协调方面,确立了两个重要新原则一一“最惠国待遇”和有关贸易的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TRIPS 事实上把专利权争端纳入了WTO 贸易争端的解决体系中。

11.我国企业境外上市有哪些形式,其主要含义是什么?

【答案】境外上市是我国企业进入国际证券市场和利用国际资本的一种重要方式。境外上市从操作上可具体分为:

(1)境外直接上市

境外直接上市是在境内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向境外投资者募集发行外资股并在境外上市。因上市地的不同,现境外直接上市外资股己有H 股、N 股、S 股,即分别在香港、纽约、新加坡上市的外资股。

(2)通过控投公司间接上市通过控投公司间接上市是指国内企业通过在境外注册一家控投公司,对国内希望到境外上市的企业控投,由该境外控投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并将所筹资金投资于国内企业,从而达到国内企业到境外间接上市的目的。

(3)买壳上市

买壳上市是指国内企业通过收购已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即空壳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股权,然后注入国内资产和业务,以达到间接上市的目的。

(4)通过存股证间接上市

存股证又称存托凭证,是一种可以流通转让的、代表投资者对境外证券所有权的证书,它是为方便证券跨国界交易和结算而设立的原证券的替代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