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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共四川省委党校中外政治制度621政治学原理之政治学原理考研冲刺密押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民族问题

【答案】民族问题是指民族从形成、发展直到消亡之前的各个阶段,不同民族或民族集团之间在经济、政治、文化、生活方式、风俗习惯诸方面因一系列矛盾而引起的问题。它表现为诸如民族隔阂、民族歧视、民族纠纷、民族压迫、民族斗争和民族运动等形式和现象。民族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①民族差异,这是产生民族问题的自然前提和客观原因:

②剥削制度,这是阶级社会产生民族压迫的深刻根源;

③各民族事实上的不平等,这是社会主义条件下民族问题依然存在的主要原因。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问题不是孤立的抽象存在物。它与特定的时代条件相关,是社会政治发展总问题的一部分:一方面,从民族问题对革命和政权问题的依赖性来看,民族问题如何解决,在什么程度上解决,受当时社会政治总问题的制约; 另一方面,从民族问题在社会政治发展总问题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来看,民族问题解决得好坏,将关系到革命能否成功、政权是否稳定,对于国家的治乱兴衰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民族问题是一个社会的政治问题,属于一定的历史范畴,它随着人们形成为不同的民族而发生,也将随着民族差别的消失而消失。

2. 神权论

【答案】神权论是指国家源于神,是根据神的意志建立的,国家的权力来源于神的国家起源观点。这种观点在古代政治思想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古代奴隶制和封建制国家的统治阶级,曾用这种观点来维护他们的统治。在我国古代,神权思想是很发达的。所谓“天道”就是把统治阶级的权力说成为来自天命。把帝王称作“天子”说他们是天意的执行者。在外国,神权说,最早发生于古代犹太的神权政治君主国。基督教早期代表也曾提出过这个思想。但是,神权思想的发达却在中世纪。中世纪是欧洲历史上的“黑暗时代”,基督教的势力支配了整个思想界。当时封建主阶级的思想家,在教权与皇权的斗争中,不论是主张教权高于皇权还是皇权高于教权的人,都宣扬神权思想,认为“一切权力来自神”。直到16世纪,一些思想家还力图用神权论证国王的无限权力,把这种理论作为专制君主的护身符。神权论纯粹是从宗教的观点出发,把剥削阶级国家说成是神的意志的体现,用来迷惑人民群众对于国家本质的认识,反对被压迫人民起来革命。因而,它从

来就是反科学的观点。

3. 政治社会化

【答案】政治社会化是指人们在特定的政治关系中,通过社会政治生活和政治实践活动,逐步获得政治知识和能力,形成和改变自己的政治心理和政治思想的能动过程。政治社会化是人们从事政治实践的过程,是人们成长为政治人的过程,是人们认识政治和政治文化的传习过程的统一,是人们主客观相互作用和不同政治社会化阶段相互作用的过程。政治社会化的媒介主要有:家庭、学校、特定的政治符号、政治实践。

政治文化是指政治关系的心理的和精神的反映,它是人们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形成的对于政治的感受、认识和道德习俗规范的复杂综合。

政治文化是作为一种观念形式而存在的,它是社会政治意识形态,是社会政治关系作用于大脑的产物,因此,特定政治文化的性质是由特定政治关系决定的。

政治文化一般由政治心理、政治思想两个层次构成:

①政治心理是政治文化的表层和感性部分;

②政治思想是政治文化的深层和理性部分;

③政治文化通过政治社会化过程得以传习,因此,政治社会化是政治文化研究的重要内容。

4. 两党制

【答案】两党制是指资产阶级民主国家中两个势均力敌的政党通过竞选取得议会多数席位,或赢得总统选举胜利,而轮流执掌政权的一种政党制度。在议会选举中获得多数席位或在总统竞选中获胜的一党,执掌政权,成为“执政党”或称“在朝党”:而在议会选举中没有取得多数席位或在总统竞选中失败的政党,成为“反对党”或称“在野党”。而“反对党”的存在并不以反对政府,推翻现政权为宗旨,而是以合法监督政府、制约执政党的活动为己任,并充当现政府的后备政府,在执政党陷入政治危机时取而代之,从而使整个国家机器正常有序地运转。两党制仅仅描述的是一国内两大政党轮流执政的政治现象,并不是说这个国家内只存在两个政党。实行两党制的国家中,除了在政坛上举足轻重的两大政党外,还存在一些小党。两党制主要有两种典型模式:一是以英国为代表的议会内阁制下的两党制:二是以美国为代表的总统制下的两党制。

5. 政治改革

【答案】政治改革就是指政治关系的调整和完善,也即是统治阶级中的政治领导集团根据社会利益关系中共同利益的要求、利益矛盾状况,根据社会成员对于政治权力和政治权利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的旨在改进政治体系、调节政治关系以巩固和完善其政治统治的政治过程。

6. 二元君主政体与议会君主政体

【答案】二元君主制是指君主仍然拥有较大的实际权力的立宪君主政体,尤其是君主通过掌握内阁的仟命权而控制着国家的行政权,因此内阁向君主负责,与掌握立法权的议会构成两个权力中心,故称为二元君主制。对议会通过的法律,君主一般有否决权。在有的情况下,君主还可以任

命和指派部分议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议会。在有的国家,宪法甚至是君主“钦定”的。不过,君主的权力毕竟由宪法做了规定并受到议会的某种程度的制约,君主制定法律尤其是做出重大决定时一般不能撇开议会。由于资本主义的发展程度不同,两个权力中心的地位也有较大差别。现代实行这种政体的主要是西亚的少数几个国家,但它曾经是许多早期资产阶级国家采用过的政权组织形式。1814-1830年波旁复辟王朝时期的法国,较近的1871--1918年德意志帝国、从明治维新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的日本,都是二元君主制的典型,德国皇帝和日本天皇实际上是真正的权力中心,而宪法的作用不大,议会的权力较小。18世纪的大部分时期,英国的政体可以说仍然是二元君主制,虽然已经确立了议会的主权,但国王依然保留了许多重要权力。

议会君主制是当代资产阶级国家的主要政权组织形式之一。议会君主制的主要特点有:

①责任内阁政府不再向君主负责而是向议会负责,奉行“议会至上”原则;

②议会不仅是最高立法机关,而且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议会选举产生的政府首脑组织政府,议会是真正的国家权力中心;

③议会拥有倒阁权,政府如果失去议会信任,要么集体辞职,要么请求君主解散议会。议会君主制虽然保留了世袭的君主,但君主的职能仅限于象征国家的统一和代表国家主权而没有实际权力。英国在1832年议会改革后巩固了议会的地位和权力,成为议会君主制政体的典型。在当代,西欧、北欧的一些国家以及日本,实行的也都是议会君主制政体。

7. 行政机关立法参与权

【答案】立法参与权是指资本主义国家政府所具有一定的立法权利。资本主义国家虽然把立法权赋予议会,但政府一般都有权参与立法程序,由此构成行政机关对立法机关的制衡。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立法创议权,包括创议修改宪法和制定普通法律,这种创议可以是直接提出宪法修正案和法律的草案。如上所述,只有在议会制国家和半总统制国家,政府才有提出法律草案的权力。而在总统制的美国,总统和政府所拟定的法律草案,必须以议员的名义在议会提出,总统的立法参与权表现为指导立法,即以向国会提出国情咨文及各种专门咨文的形式提出立法纲领和计划; 二是对法律的否决权,这项权力是在公布法律的程序中体现的。如美国总统如不赞成某项法律,可以将否决意见书连同法案一起退回国会,但此种否决如果被国会两院以三分之二多数推翻,法律仍可生效。法国总统作为政府总政策的最高决策人,也可以将法律退给议会重新审议。

8. 半总统制

【答案】半总统制是指一种既有总统制某些特点、又有议会制某些特点的政体,半总统制的典型是法国。1958年,由于国内外形势的发展,法国在戴高乐的主导下建立了一种比较特别的新的政体,其特点是提高了总统的地位,强化了总统的权力,使之成为掌握实权的选任国家元首。总统主持内阁会议决定政府的政策纲领,但不直接管理政府工作,总统有权任免一名总理并由总理领导政府的口常活动。但总理和政府又须向国民议会负责,国民议会如果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政府就得向总统提出辞职。此外,德国历史上的魏玛共和国也属于半总统制政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