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承认耕作权的意义在于(),防止土地浪费和发展农业,同时兼顾国家建设需要和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保护土地承包人的土地使用权益。 加强农村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 提高土地利用率。
我国现行实践所承认的土地借用权,是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一种()。 地役权。 用益物权。 土地他项权利。 土地配置权。
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是()。 抵押人。 抵押权人。 委托人。 代理人。
下列关于土地抵押权定义的理解,有误的一项是()。 抵押权的客体是法律允许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抵押是实物抵押而不是权利抵押。 抵押人必须是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债务人或第三人。 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影响土地上其他权利人的权利。
()他项权利是指按照待定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如租赁权、地役权、耕作权。 担保性。 积极性。 用益性。 主动性。
地役权人的(),是指限制或禁止供役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该土地上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