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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苏州大学社会学院613社会学原理之社会学教程考研强化五套模拟题

  摘要

一、简答题

1. 社会行为是如何受到制约的?

【答案】社会行为会受到制约,社会通过组织控制手段、制度控制手段和文化控制手段对社会行为形成制约。

(1)组织控制手段。现代社会发达的分工体系,将社会个体置于各种社会有机联系之中,人们占据一定的社会地位,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与义务,分属于小同的社会组织。组织控制的具体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组织权威,另一种是组织规章。

(2)制度控制手段。“制度”是指具有普遍意义的、比较稳定的、有一定强制性的正式的社会规范体系。

(3)文化控制手段。文化中有一些人类共同遵从的准则和标准,这些准则和标准就是文化控制手段。文化控制手段有两个主要特征:

a. 非刚性:

b. 广泛性。

2. 简述迪尔凯姆关于社会团结的观点。

【答案】 (1)迪尔凯姆认为,要想彻底说明人类社会中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更好地理解社会团结的本质和特征,必须进行社会类型划分。他反对把不同社会排列在一个简单的进化直线上,主张根据社会各部分之间的结合方式和紧密程度来划分社会类型,并依此标准建立了机械团结的社会和有机团结的社会这种两分法,并把这两种社会视为统一的进化链条上的两个环节。

(2)迪尔凯姆划分了两种社会团结类型,即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迪尔凯姆将出现在不发达和古代社会中的那种团结称为机械团结。认为这种团结是建立在个人相似性和社会同质性基础上,当这种团结主宰社会时,个人之间还没有分化,他们具有同样的生活方式、心理情感、道德准则和宗教信仰,人与人之间彼此相近或相似。社会像一个具有各种器官的有机体一样,其中每个人都按照社会分工执行着某种专门的职能,是建立在社会分工和个人异质性基础上的一种社会联系方式,迪尔凯姆将这种方一式称为有机团结。这种分工方式导致了职业的专门化,每个人都因职业的不同而发挥着不同于他人的独特能力,每个成员都意识到自己是一个单独的个体,必须依赖他人。这就造成人们彼此的相互依赖感、团结感和自己与社会的联系感。

(3)涂尔干认为法律是社会团结的“表征”,社会团结的转变反映在法律中的主要变化。 ①机械团结社会的法律特征是压制性制裁。这种法律(如刑法)表现了集体意识的力量,其任务是严惩那些破坏了风俗习惯和法律的个人。它把任何威胁或违反集体意识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实施惩罚仅仅是为了表达社会成员对集体的激情,对违反集体意识行为的义愤,从而强化人们的

集体归属感,巩固社会秩序的基础。

②有机团结社会的法律是恢复性的。这种法律(如民商法)的目的不是惩罚,也不是集体共同情感的表示,其功能是把分化的个人组织起来,使之有序地相处,维护个人与群体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把已经变得混乱不堪的关系重新恢复到正常状态。

3. 竞争产生的前提和社会条件各是什么? 竞争的社会作用是什么?

【答案】竞争从广义上讲,包括一切生物的生存竞争,这是生物的本能,是生物进化的普遍规律; 狭义的竞争专指人类社会的竞争,即人与人之间的竞争。

(1)竞争产生的前提人们主观欲求和客观存在之间的差异,是发生社会竞争的原因或前提;

(2)竞争产生的社会条件

①必须有一个共同争夺的目标,这个目标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精神的,还可以是包括物质和精神的东西在内的综合的目标;

②必须是双方争夺同一个对象,才会有竞争,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群体争夺的对象不同,竞争不会发生;

③竞争双方一方获得成功,不可能双方同时获得成功;

④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则,竞争是纳入一定秩序的理性行为,不可以没有规则。

(3)竞争的社会作用

①在竞争各方达成共识(即公认的合理的规则)基础上的竞争是公平的竞争,它不但引发活力,而且还会形成秩序;

②缺乏合理规则的竞争是不公平的竞争,并可能导致恶性竞争,恶性竞争会直接或间接地破坏社会秩序。

4. 组织目标对社会组织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案】组织目标是每个组织都必须通过自身的活动去达到的某种有待实现的未来状态,是组织开展活动的依据和动力,代表着一个组织的未来和发展方向。组织目标对组织的存在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目标是组织的灵魂。组织是依靠特定的目标来维持其存在的,组织内部的一切活动也是围绕目标而进行的。失去目标,便意味着组织活动失去其合理依据。

(2)组织目标是确定组织活动路线的基础。它包括两个方面:

①对内是指组织在制定方针、政策和策略时,要以满足目标要求为准绳。

②对外是指向社会大众宣告本组织的宗旨、性质和任务,明确其发展方向,使人们认识并了解这个组织,以便加入该组织或与该组织发生联系。

(3)组织目标是衡量组织活动效益与效率的标准。组织活动都是围绕着组织目标进行的,这种活动是否有效益或效率,以及效益和效率如何,就看它活动的结果接近于组织目标的程度。

5. 集体行为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集体行为发生的原因和条件各是什么?

【答案】(1)集体行为的基本含义集体行为是不受现有社会规范控制的,没有明确目的和行动计划的众多人的共同行为,集体行为是众多人的社会互动的结果,具有群体性、非组织性和突发性的特点。

(2)集体行为发生的原因①在阶级社会里,社会不平等是发生集体行为的主要原因;

②意外事件的发生是导致集体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

③变革中的规范和模式的不明确,也会产生集体行为,旧的规范和模式不适用了,而新的规范和模式又没有产生出来,使人们无所适从,从而发生集体行为;

④价值观念的改变也是发生集体行为的一个原因。人们改变对事物的态度和价值观念,追求一种新的目标和新的生活方式,但这种新的目标和新生活方式是什么,并不明确。

(3)发生的条件

①接触与摩擦集体行为是众多人的共同行为,首要条件是人们必须发生接触,许多人为了一个共同感兴趣的问题而聚集到一起,发生接触,互相摩擦,使人们极易接受刺激和做出极快的反应,这种反应不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是感情的冲动,是非理智的。

②情绪感染在人群密集的场合,情绪极易感染,而且这些感染是循环式的连锁式的反应过程。 ③集体激动情绪感染进一步发展,就会促成集体激动。集体激动时,除了情绪的互相感染继续发展之外,还有两个特点:

a. 集体中的每个成员的感情都被充分地激发出来,形成一个激动的人群;

b. 在集体激动的前提下,人们将小顾旧的行为规范的控制,做出一些非规范的行为和事情来,当集体情绪发泄完了以后,集体行为就告结束。

6. 简述马克斯·韦伯关于合法统治类型的观点。

【答案】在韦伯看来,统治指的是在一个特定人群中,某些具体的命令(或者说所有的命令)被遵从的机会。这样一种机会的出现往往与特定的利益关系联系在一起,而且要借助于一定的权力与影响。但从根本上讲,还要解决一个统治的“合法性”问题。韦伯将实际存在的具有合法性的统治形式划分为三种类型,即传统型统治、魅力型统治和法理型统治。

(1)传统型统治传统型统治建立在人们对传统的神圣性信奉的基础之上,这种统治类型主要存在于前现代社会。在传统型统治中,统治者是依照传统遗传下来的规则确定的,统治者具有终身的权力,而且可以将这种权力不断传给自己的后裔。人们对统治者的服从是由于传统赋予他们的固有尊严。统治者与其他成员的关系不是事务上的职务职责,而是奴仆的个人忠诚。人们所服从的不是章程,而是由传统决定的统治者所任命的个人。

①从传统型统治的组织情况来看,‘自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a. 缺乏按照事务规则确立的、固定的“权限”。在传统型统治下,权限的最初来源主要是由统治者任意专断下达的仟务。在一些事务性的管理中,则是通过统治者对受委托者(最初往往都是统治者的家臣)全权委托来确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