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流动频繁,他们的养老保险关系需要及时的转移,对转移需求增加很快,转移接续问题涉及参保者、转入地与转出地三者之间利益,实现养老保险关系顺利转移接续,维护参保者养老保障权益是政府方面必须考虑的问题。但是,从现在来看,我们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地方政府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过程中利益博弈、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监督管理体制不健全、信息系统不完善等诸多原因,严重地阻碍了劳动者养老保险关系的顺利转移接续。
2009年,国务院通过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暂行办法的出台为各地政府制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政策提供了指导。近年来,由于劳动力流动规模递增,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受到党和政府高度关注,但由于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尚未建立、区域差异、以及养老保险制度本身缺陷等因素使得城镇流动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困难,损害了参保者养老保障权益,阻碍了劳动力自由流动。查阅以往的研究文献,关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许多学者已经进行相当长时间的研究,但研究时间节点主要集中在2009年暂行办法颁布之前,而2009年新政策执行后研究文献相对来说比较少。本文重点研究2009年暂行办法实施后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现状,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结合国内外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先进模式,进而提出解决目前问题的对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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