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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云南大学法学院635法理学、宪法学之《法理学》考研冲刺密押卷及答案

  摘要

一、简答题

1. 如何理解法律规范与法律关系之间的关系?

【答案】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关系,其_者之间的关系如下:

(1)法律关系是由法派生出来的现象,一般来讲,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

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的存在,就不可能产生法律关系。有些社会关系领域,比如友谊关系、爱情关系、政党、社会团体的内部关系,一般不由法律调整,不存在相应的法律规范,所以也就不存在法律关系。还有些社会关系领域,虽然应该得到法律调整,但由于种种原因还没有形成法律规范,法律调整缺乏法律根据,因此也不能产生法律关系。还有些社会关系领域,虽然没有正式的法律规定,但是却得到国家事实上的确认和保障,或得到习惯法的调整。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关系的产生有法律规定存在,只不过法律规范不是以国家正式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而是以其他形式的法律渊源表现出来。

(2)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这一命题具有重要意义,它意味着各种法律关系的建立都必须有严格的法律根据,以保障法的制定与实施的有机统一。反之,不根据法律规范任意建立“法律关系”,则必然会使一个国家的法制的统一性遭到破坏。

2. 简述法学实证研究方法的基本类型。

【答案】(1)实证研究方法释义

实证研究方法是在价值中立(价值祛除)的条件下,以对经验事实的观察为基础来建立和检验知识性命题的各种方法的总称。实证研究的方法的基本特点包括:

①价值中立,指在研究的过程中研究者不可以用自己特定的价值标准和主观好恶来影响资料和结论的取舍,从而保证研究的客观性。

②经验事实,指可以通过人们的直接观察或间接观察被发现的确定的事实因素。

(2)实证研究方法的基本类型

①社会调查方法。社会调查是法学进行实证研究的最基本的方法。其基本特点是研究者提出具体问题,拟订出研究方案,通过观察和实验采集资料和数据,在此基础上提出知识性的命题。

②历史研究方法。对法律进行历史的实证考察,可以使我们洞察某种法律现象在历史上是怎样产生的,在发展过程中经过了哪些主要阶段,并根据它的这种发展去考察这一事物的现状及其

原因。

③比较研究方法,即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事物进行比较研究。自20世纪中期以来,法学中的比较研究方法越来越得到普遍的重视。

④逻辑分析方法:

a. 逻辑分析方法在法学领域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主要是三方面的原因:

第一,法律规则本身就是一个由各种概念所构成并具有严谨逻辑结构的判断和命题;

第二,由众多规则所构成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是一个具有逻辑一致性的有机整体;

第三,适用法律规则解决个案纠纷时,只有严格遵循法律本身的内在逻辑推导出裁判结论,才有可能说服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相信法律和司法公正。

b. 法学研究中的逻辑分析主要在四个层次上被使用。第一个层次是法律概念与法律事实之间的逻辑关系; 第二个层次是法律规则之间的逻辑关系; 第三个层次是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之间的逻辑关系; 第四个层次是法律原则之间的逻辑联系。

⑤语义分析方法,是通过分析语言的要素、句法、语境来揭示词和语句意义的研究方法。

3. 法律人的基本素质包括哪几方面?

【答案】法律人的基本素质包括两大方面:基础素质与法律素质或法律职业素质。

(1)基础素质

基础素质包括思想素质、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等。

①思想素质。法律职业者必须具备的思想素质应当包括以下方面:

a. 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职业宗旨;

b. 追求真理、维护正义的崇高理想;

c. 崇尚法律、法律至上的坚定信念。

②文化素质。文化素质是一个宽泛的概念,既包括人文素质,也包括科学素质。文化素质教育是为了培养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具体言之,包括:

a. 广阔的知识背景;

b. 工具性技能;

c. 人际沟通能力。

③身体心理素质。身体心理素质是人才素质的基础部分。身体素质包括机体的力度、速度、韧度和耐受度。心理素质包括心理动力、心理过程、心理状态和心理特征四个方面。应注意培养以下几个方面良好的心理素质:

a. 要培养正当的动机和兴趣;

b. 要培养学生自我认识、自我评价的能力;

c. 要注意培养学生的情绪稳定力、抗挫力和承受力;

d. 要注意培养学生冷静、谦虚的气质和自信、积极、乐观、果断的性格。

(2)法律素质

法律素质是法律人应当具备职业素质(专业素质),其要素包括:法律思维能力,法律表达能力和对法律事实的探索能力。在这三个方面的能力中,法律思维能力是法律素质的核心。

①法律思维能力。法律思维能力包含以下方面的内容:

a. 准确掌握法律概念的能力;

b. 正确建立和把握法律命题的能力;

c. 法律推理的能力。

②法律表达能力。法律表达能力可以分为口头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两个方面。准确、精练的表达是法律人必须具备的职业技能素质,而深刻的、雄辩的、创造性的表达则是法律人优秀的法律思维能力和高超的法律表达能力的具体体现。

③探知法律事实的能力。探知法律事实,即调查、搜集、制作、组合、分析、认证法律事实,是法律实践活动的重要环节。

4. 法律规则的一般性是指什么? 如果一个法律规则设定了当事人之间的赡养义务,另外,某一个判决书中肯定了当事人之间存在的赡养义务,这种法律规则设定的义务和判决书中设定的义务不同点在哪里?

【答案】(1)法律规则的一般性是指法律规则不是针对某个人、某件事而立的,而是针对一类人、一类事而立的,法对行为的调整表现为一种规范性调整,而非个别性调整。法律规则在其生效期间内对其指向的对象反复使用。

(2)法律规则设定的义务与针对个别人或事项的判决设定的义务不同,主要表现在:

①法律规则是普遍的行为模式,具有可重复适用性。法律规则设定的义务在承认其法律效力的时间空间范围内可以对其行为对象重复适用,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这与针对个别人或事项的判决设定的义务不同,判决中确定的义务只具有一次性的效力,不能反复要求义务人履行。

②法律规则可以适用于一定的角色群或适用于一定法域中所有的人,即法律规则不是针对特定的个人的,而是对具有相同特性的个体普遍适用的,即具有适用的普遍性。因此任何人都必须承担法律规则中设定的义务。相比之下,判决书中的义务对当事人有拘束力,当事人之外的行为人不必承担判决书中的义务。

③法律规则设定的义务是一种潜在的义务,特定的人只有达到一定的条件时才存在承担相应义务的必要。判决中设定的赡养义务是一种具体的现实的义务,义务人必须履行,因为判决中确认就是对法律规定条件的一种肯定。

二、论述题

5. 大陆法系特征概述。

【答案】大陆法系又称罗马一日耳曼法系、民法法系、法典法系等,是指以古罗马法为基础,以1804年公布实施的((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制定的((德国民法典》为代表,以及在其法律传统的影响下仿照它们制定的各国法律体系的总称。其特征表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