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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050经济法(含商法)之经济法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

  摘要

一、概念题

1. 公司的合并

【答案】公司的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法达成合意,归并为一个公司或创设一个新的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合并的形式有两种,即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所谓吸收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其中有一个公司(吸收方)存续,而其他公司(被吸收方)解散。所谓新设合并,又称创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在合并各方均归于消灭的同时,另外创设出一个新的公司。

2. 经济法体系

【答案】经济法体系是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经济法部门组成的。不同的经济法部门各有自己的调整对象,各有自己的特点,但又相互关联、彼此依赖,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就纵向结构而言,经济法体系是层次分明而不是杂乱无章的; 就横向结构而言,经济法体系是门类齐全而不是残缺不全的。

3. 能源法

【答案】实质意义的能源法,指关于能源合理开发、加工转换、储运、供应、贸易、利用及其规制,保证能源安全、有效、持续供给的能源法律规范的总称。实质意义的能源法表明:①能源法的调整对象是经济关系的特定部分,即能源物质利益关系。②能源法的调整以能源开发利用及其规制的合理化为出发点,以保证能源安全、有效和持续供给为归宿。

形式意义的能源法,指能源法律规范借以表现的各种形式。这包括制定法和非制定法。其中,制定法是主要的,它包括关于能源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4. 国有资产流失

【答案】国有资产流失是指国有资产的投资者、经营者和管理者由于过错,违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者致使国有资产处于流失状态的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当事人限定在掌握国有资产的投资者,经营者和管理者; 这些当事人具有主观故意或者过失; 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必须是直接违反了有关国有资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产生了结果或不加以制止必然发生国有资产流失不良后果的。

5. 证券交易

【答案】证券交易又称证券买卖,是指已经发行的证券在不同的投资者之间有偿转让的行为。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 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 受法律禁止的人员在法定期间内不得买卖股票; 公司大股东买卖股

票要受到限制; 证券交易须以法定的方式进行。

6. 公司解散

【答案】公司解散是指己成立的公司,因发生法律或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而停止其积极的业务活动,并开始处理未了结事务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类:一类是一般解散的原因; 一类是强制解散的原囚; 一类是股东请求解散。

7. 严格责任原则

【答案】严格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主观无过错而致害于人,在没有免责事由的情况下,仅根据其行为造成的客观存在的损害结果来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则。我国《产品质量法》采取的是严格责任原则,凡是违反了本法的要求,除法定免责的情况外,都应承担相应责任。其中,追究产品瑕疵担保责任,不以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也不论是否存在过错。

8. 侵权行为

【答案】侵权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由于过错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无论有无过错,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侵权行为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两类。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囚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五个方面。特殊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三个方面。

二、简答题

9. 经济法有哪些特征?

【答案】经济法具有下列特征:

(1)当事人身份和角色的特定性。

(2)内容的经济性、专业性:

①经济性,经济法的产生、存在并发挥作用以及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均源于物质再生产领域,并具有经济目的性;

②专业性,经济法还往往把经济制度、经济活动的内容和要求直接规定为法律。

(3)法益复合性、法律关系的层次性和手段的综合性:

①它兼顾公法因素和私法因素的综合协调,以行政、刑事等“公”的手段,去调整企业、合同、价格、利润、利率等“私”的关系;

②经济法调整采用民事的、行政的、刑事的、程序的等任何传统手段,也运用褒奖的、社会性的等公私融合的新型调整手段;

③实体规范与程序内容相结合,域内效力与域外效力相结合,强行性规范、任意性规范与新兴的指导性、诱劝性规范相结合等。

(4)过程的行政主导性和政策性:

①行政主导性:经济法在强制性、授权性和法的实现方面均体现着政府或行政主导特征。 ②政策性:经济法需适应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的要求,及时应对社会经济生活和政治形势的变化,因而具有政策性。表现在:

a. 社会化的市场经济,要求将市场主体的自主性与国家的调控监管有机地结合起来;

b. 在法的调整渗透于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并高度专业化的当今社会,经济的法律调整往往以政策先行,并赋予政策以法的效力;

c. 经济政策根据形势需要和经济体制的变化而经常发生变化,经济法受其影响也时常处于变动之中;

d. 经济法的执法或司法力度受经济政策的影响很大。

(5)法规的专门性或单行性:

法规的专门性或单行性,是指经济法的存在形式与以法典为核心的法律部门相比,主要为专门性立法形态,由适用领域和内容各异的诸多单行法所构成。

10.简述产业结构法的基本内容。

【答案】产业结构法,是就一定时期内国家总的优化产业结构的政策进行立法,以此作为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贯彻国家产业结构政策的依据。

(1)综合性产业结构法,主要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①对产业结构长期政策的规定;

②对战略产业保护和促进的规定;

③对基础产业的巩固和促进的规定;

④对衰退产业的调整和援助规定;

⑤对幼稚产业的推动和扶持规定。

(2)单项产业结构法,相关的主要问题有:

①对于那些需要重点扶持或重点限制的产业制定单项法律或法规。

②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个产业部门的产业结构立法应反映依法运用经济手段优化产业结构的特点,即依法对不同的产业,采取有差异的财政、税收、信贷、利率、工资等经济手段,同时政府也要采取指引、劝导协调的方式,必要时还要依法采取行政手段。

③各个产业部门的产业结构优化的经济政策的依法运用,涉及与这些经济政策相关的经济法律(如财政法、金融法等)的协调一致问题。为此,有必要将产业结构政策通过法律的形式加以规范化:

a. 农业的产业管理法律规范。

b. 工业的产业管理法律规范。对工业的产业管理和调控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技术进步为支撑,突出重点,有进有退,努力提高我国工业的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

c. 第三产业管理法律规范。这包括流通部门的产业管理法律规范,为生产和生活服务部门的产业管理法律规范。我国第三产业管理法律规范涉及的内容应该包括:优化服务业行业结构,提高服务业的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作为国家的产业向导,第三产业管理法律规范应确立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