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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712法学综合基础一(法理学)考研内部复习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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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712法学综合基础一(法理学)考研内部复习题及答案(一) ... 2 2016年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712法学综合基础一(法理学)考研内部复习题及答案(二) . 10 2016年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712法学综合基础一(法理学)考研内部复习题及答案(三) . 18 2016年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712法学综合基础一(法理学)考研内部复习题及答案(四) . 24 2016年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712法学综合基础一(法理学)考研内部复习题及答案(五) . 31

一、名词解释

1. 普通法系

【答案】普通法系又称英美法系、英国法系、判例法法系,是指以中世纪至今的英国普通法为基础的,以及在其法律传统的影响下所形成的各个国家与地区的法律的总称。这一法系的特点是:受罗马法的影响不大,而以判例法为主要的法律形式; 虽然也颁布了一些制定法,但通常只是由判例归纳而成,其中的许多概念或原则来自于司法习惯,因而在解释与适用时往往需要借助于判例来进行。

2. 法的效力

【答案】法的效力是指法对其所指向的人们的约束力和保障力,是法不可缺少的要素。如果一个法律规范是有效力的或被判断为有效力的,它所设定的义务就有资格得到它所指向的人们的服从和遵守。它所授予的权利或权力就必须和应当受到尊重,并在遭受侵害时得到司法机关的保护或恢复。如果一个法律规范是无效力的或被判断为无效力的,它所设定的义务和授予的权利就毫无意义。

3. 法的阶级性和共同性

【答案】法的阶级性,即法是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占有统治地位的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统治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统治阶级意志通过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上升为国家的意志,从而使法与该阶级的政策、道德区别开来并相互作用。

法的共同性,即法的社会性,是指某些法律内容、形式、作用效果并不以阶级为界限,而带有相同或相似性。不同性质国家其统治阶级制定的法律有某些相同或相似之处,同一国家历史上不同时代的统治阶级指定的法律也存在着相似性或共同点; 统治阶级的法律有时对被统治阶级也是有利的。这是因为; ①法律的规律性影响法律的共同性,既然法律是对客观规律的反映,而客观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与人类共同存在的,所以法律反映规律也就决定了小同法律的某些共同性。②法律是社会公共管理的手段。③法律具有某些特殊的形式,比如法律程序、法律语言等方面的共同性。④人类交往的增多也是法律共同性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4. 法的实效

【答案】法的实效是指法的功能和作用实现的程度和状态,它主要是一个强调实际结果的范畴,所展示的是一种事实。法的实效与法的效力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一般来说,法只要是现行的,它就是有效的,但这些现行有效的法,并不一定都能得到很好的遵守,在很多情况下,许多法是未能充分实现其效力的,许多违法犯罪行为往往逃脱了法的追究。法的实效是法的效力实现的结果,是动态的法的效力。

5. 调整性规则与构成性规则

【答案】调整性规范是对己有行为方式进行调整的规范,它的功能在于控制行为。从逻辑上讲,该规范所调整的行为先于规范本身,规范的功能在于对行为的模式予以控制、改变或统一。在这个意义上讲,调整性规范占了法律规范的大多数。

构成性规则是组织人们按规则规定的行为去活动的规则。从逻辑上讲,规则所指定的行为在逻辑上依赖规则本身。例如,设定某一机构的规则属构成性规则,根据职权法定的原则,某一行政机构的成立有赖于一定规则的存在,否则就不能成立。

牛津“日常语言学派”的美国哲学家约翰·塞尔,是较早系统提出区分调整性规则(regulariverules )与构成性规则(constitutiverules )的学者。他是在分析规则与行为之间关系的时候,发现规则可以被划分为以上两种类型。通过上述分析,塞尔认为构成性规则存在以下两个特性:①这种规则能够创造出新的行为类型; ②构成性规则经常采用“在情况C 中,X 算作Y”的形式。

二、简答题

6. 法律职业的技能有哪几方面?

【答案】(1)法律职业的知识

法律职业的知识是一种专业知识,它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制定法中的关于规则的知识,另一部分是法律学问中的关于原理的知识。我们以往总是要求法官学法、懂法,这是局限于制定法中的规则知识,是低层次的要求。事实上关于规则的知识是暂时的,立法者大笔一挥就会改变这种知识。更何况关于规则的知识是机械的、有缺陷的,比如法律漏洞,这就需要法官和律师们运用普适的法律原理来处理关于规则的知识的局限性。

(2)法律职业的语言

①任何职业均拥有自己的职业话语体系。这些话语由专业词汇构成,形成专业领域,进而形成专业屏障。法律职业的语言是一种特殊的语言,其中的术语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来自制定法规定的法律术语,二是来自法学理论的法学术语。大众话语具有情绪化、常识化的特点,而职业话语则具有理性化、专业化的特点。法律职业的语言特征就是只有法律人才能够娴熟运用法律术语和法学术语进行观察、思考和判断。

②法律是一种专门的技术知识,法律术语是这门专门知识中最基本的要素。法律语言具有交流与转化两大功育旨。

a. 交流功能,是指法律语言能够准确、简约地传递信息,在法律职业共同体内的同行之间使用相同的术语进行交流,不会产生大众语言所带来的繁琐与不一致性。

b. 转化功能,是指所有的社会问题,一概可以运用法言法语转化为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判断。

(3)法律职业的思维

①通过程序进行思考。

法律程序的自治,要求法律人只在程序内进行思考和判断。之所以这样,是程序自身必要性决定的一一对立面的设置以及两造竟争就是为了排斥任意性,促进理性选择,形成法官稳妥的结论。

②遵循向过去看的习惯,表现得较为稳妥,甚至保守。

程序是自治的,在其内部的一切活动(包括思维活动)都被视为“过去”,这才可能被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官对待法律的态度也是这样,只承认既定的规则。为了阐明法官的保守性,许多思想家甚至把法官看作是法律借以说话的嘴巴。任何社会的进步都是在激进与保守这两种势力的平衡中得以发展的。

③注重镇密的逻辑,谨慎地对待情感因素。

法律人强调推理的逻辑性主要是基于这样的必要:对法律决定的结论要求合乎理性地推出,应当对决定理由进行说明和论证,从而使当事者和全社会看到这个结论是出自理性的,即具有说服力。情感是与逻辑相对的概念。

④法律思维追求程序中的“真”,不同于科学中的求“真”。

法律意义上的真实或真相其实只是程序意义上和程序范围内的,这意思是说,法律上的真实与真相并不是现实中的真实和真相。

⑤判断结论总是非此即彼,不同于政治思维的“权衡”特点。程序中或多或少会产生对抗性。诉讼的性质要求一方胜诉,另一方败诉,“权利义务对半承担的说法在社会上十分自然,而在法庭上却是纯粹荒谬的理论”,因此,“有时它还使得公平也似乎受法律游戏规则的摆布”。

(4)法律职业的技术

法律职业的技术是一种专门化的技术,它包括法律解释技术、法律推理技术、法律程序技术、证据运用技术、法庭辩论技术、法律文书制作技术等等。

①法律解释技术是指法律职业运用专门的多种方法来阐释法律文本及规则,甚至包括按照法律规则或原则解释法律现象。

②法律推理技术是关于法律依据选择与适用的一种基本方法和技术,法律推理的实质意义不仅是一种方法,而是为了论证法律裁决的理由。

③法律程序技术是指法律程序的组织、展开和运用的技术。

④证据运用技术是掌握证据的原理、特性和规律,运用证据法规则来审查判断证据并在程序中证明案件真实的各种方法。

⑤法庭辩论技术是指律师在程序中综合运用法律专业语言词汇、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职业思维、根据案件事实进行辩论的技术。

⑥法律文书制作技术是司法官制作司法裁判文书、律师制作业务文书、诉状等法律文书的重要技术。

7. 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的有机统一。

【答案】(1)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的提出

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正式提出了依法执政基本方式。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与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的有机统一,既保证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方向,又为社会主义法治提供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和政治保障。

(2)依法执政的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