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813法学专业综合(按专业选做)之经济法考研强化模拟题
● 摘要
一、概念题
1. 印花税
【答案】印花税是指国家对纳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行为而征收的一种税收。印花税起初是纳税人将应税凭证送交征税机关,用刻制花纹的印戳在该凭证上印盖标记以示完税而被俗称为“印花”。后为征收便利,改革了征收方式,以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国家统一印制的印花税票为完税标志,故称之为印花税。
2. 货币政策
【答案】货币政策是指政府或中央银行为影响经济活动所采取的措施,尤指控制货币供给以及调控利率的各项措施。被政府或中央银行用以达到特定或维持政策目标,比如,抑制通胀、实现完全就业或经济增长,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和设置银行最低准备金(最低储备金)。
货币政策是国家为实现经济发展任务而制定的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及措施的总称,是所有主权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中国人民银行法》第3条规定:“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3. 广告主体
【答案】广告主体又称广告活动主体,是指广告信息传播活动中的传送者,也即广告活动的提议者、策划者、创意者和实施者。广告主体主要有三种: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就市场功能而言,广告主是广告需要的产生者,而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是满足这种需要的服务提供者,囚此,把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统称为广告商。
4. 公司解散
【答案】公司解散是指己成立的公司,因发生法律或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而停止其积极的业务活动,并开始处理未了结事务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类:一类是一般解散的原因; 一类是强制解散的原囚; 一类是股东请求解散。
5. 经济垄断与行政垄断
【答案】(1)经济垄断,是指经营者以独占或有组织联合等形式,凭借经济优势,操纵或支配市场,限制和排斥竞争的行为。行政垄断,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斥、扭曲或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2)二者的区别
①经济垄断的实施主体是市场竞争者; 行政垄断的实施主体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②经济垄断中形成垄断的依据是经济优势; 行政垄断中形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凭借力量是行政权力。
③经济垄断只包括通过具体行为而实施的垄断; 行政垄断有抽象与具体之分,既存在强制买卖、限制市场准入等通过具体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垄断,也存在制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竞争内容的一般规定等通过抽象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垄断。
④行政垄断的强制性较经济垄断明显。
⑤本质上,行政垄断是一种滥用行政权力的行政违法行为。
(3)二者的相同点
①二者都具有滥用优势的主观要件。滥用优势是垄断构成的主观要件,这一点既表现在经济垄断上,也表现在行政垄断上。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其行为的外观都呈现这种滥用状态。
②二者都是对市场准入的限制。对于竞争的实质限制,是一切垄断形式的客观要件。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都是针对社会公众竞争者的,而不是针对特定竞争者。并且,其效果都表现为对社会公众竞争者市场准入的限制。
③二者有共同的危害后果。行政垄断和经济垄断的共同点表明,它们的本质是相同的,因而有着共同的危害,即破坏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6. 价格调节基金
【答案】价格调节基金,是各级政府专门设立的用于平抑市场物价的专项基金,功能在于当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时通过调动基金来平衡价格。其是政府为了平抑市场价格,用于吞吐商品、平衡供求或者支持经营者的专项基金,是针对某些容易发生市场价格波动、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商品的调控而设置的。这些商品主要有粮、棉、油、肉、蛋、菜、糖等农副产品。目前我国己建立的价格调节基金主要有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粮食风险调节基金。
7. 商品期货交易
【答案】商品期货交易,指以实物商品为交易标的物的期货交易。这种期货合约已是商品交易所规定的标准化契约,通常期货交易并不涉及实物所有权的转移。只是转嫁与这种所有权有关的由于商品价格变动带来的风险。买卖双方在期货交易所内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买卖标准数量的商品合约的交易。商品期货的种类主要包括农副产品、金属产品、能源产品等几大类。
8. 资本充足率
【答案】资本充足率是指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资本充足率反映商业银行在存款人和债权人的资产遭到损失之前,该银行能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程度。规定该项指标的目的在于抑制风险资产的过度膨胀,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常运
营和发展。各国金融管理当局一般都有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管制,目的是监测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9. 发起设立
【答案】发起设立亦称共同设立、单纯设立,是指由发起人共同出资认购全部股份,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的一种公司设立方式。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用原企业改制设立、新建设立或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的形式。
10.经济法的制定
【答案】经济法的制定是指狭义的经济立法,也即作为部门法的经济法的创制活动,与民事立法、行政立法、刑事立法等相并列。而“经济立法”一般是从广义上进行理解的,只要是对经济活动进行调整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均为广义的经济立法。“经济立法”偶尔也被用来专指狭义上的“经济法的制定”。经济法的制定具体是指,在经济法范畴之内有权机关起草、审议、通过或否决、批准、颁行、修改、废止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活动,也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就有关经济法的适用作出司法解释或提出指导意见的活动。
二、简答题
11.我国的会计监督体制如何?
【答案】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会计监督体制包括:
(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会计手续,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的监督。
其内容包括:
①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与对象。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
②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和方法。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
③监督主体的职权。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
(2)会计工作的国家监督
会计工作的国家监督,是指财政部门等国家机关代表国家对各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