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库>考研试题

2016年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335出版综合素质与能力[专业学位]考研内部冲刺班模拟题及答案4

  摘要

一、概念题

1. 互联网

【答案】互联网(工nternet ),又称国际联网、因特网等,指直接进行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互联网具有多种功能,其中新闻传播日益成为它的一项重要功能。互联网己经成为继报刊、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

2. 内幕信息

【答案】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则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内幕信息包括前述重大事件和其他重要信息。内幕信息的三个特质:①是该信息所在集体,内部运作人员所知悉的信息; ②是该信息所在集体,尚未对外公开的信息; ③是对于信息所在集体或行业具各商业价值的信息。

3. “新闻审判”

【答案】“新闻审判”(trialbynewspaper ),又称“媒介审判”(trialbymedia ),是指新闻媒介报道正在审理中的案件时超越法律规定,影响审判独立和公正,侵犯人权的现象,这种现象多数是发生在刑事案件报道中。一些国家通过法律或者新闻专业规范来制止和防范这类行为。这类现象的发生多是由于对新闻传播的监督功能的理解和操作不当,误以为新闻报道应当“促进”司法,“推动和配合打击犯罪”,忽视了司法独立和涉案人人权。主要表现为在案件审理前或判决前就在新闻报道中抢先对案情进行确定式报道,对涉案人作出定性、定罪或量刑等宣传。“新闻审判”的报道,内容往往是单方的、片面的,以至是夸张失实的,或有法律不许披露的内容。语言往往是煽情式的,力图激起公众对涉案人的憎恨仇视等情绪。有时会采取“炒作”的方式,有意无意地压制相反意见,无视被告人的辩护权。其后果是形成一种足以影响法庭独立审判的舆论氛围,从而使审判在不同程度上失去了应有的公正性,特别是损害了刑事被告人的人权。

4. 人格权

【答案】人格权是自然人固有的、由法律确认的为维护自己的生存和尊严所必须具备的人身权利。“固有”,是指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权利。不过只有经法律确认的权利,权利人在受到侵害时才能获得法律的救济。我国宪法和法律所确认的公民的人尊严、人身自由和生命、身体、健康、名誉、隐私、肖像、姓名等方面的权利,都属于人格权的范畴。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法人作为拟制人享

第 1 页,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