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库>考研试题

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801法学综合二之刑事诉讼法考研仿真模拟五套题

  摘要

一、选择题

1. 小明17岁,但长得像成年人,因无钱打游戏,将家中两台彩电及一台电脑卖给收购旧家电的于某,得款1000元。小明父亲李某找到于某,要求返还上述电器,于某拒绝,辩称他不知道小明未满18周岁,并且是小明叫他上门收购,双方行为是自愿的合法行为。此案正确的认定方式是哪一个? ( )

A. 小明的处分行为无效,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行为有效。

B. 小明的处分行为效力待定,经其法定代理人拒绝后,行为无效。

C. 小明的处分行为效力待定,但于某为善意第三人,应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D. 小明的处分行为有效,该处分行为与其年龄和智力相适应。

【答案】B

【解析】《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据此,本案中小明17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卖电器的行为效力待定,经其法定代理人拒绝后,行为无效。相对人不得以自己无过错信赖对方有行为能力而主张法律行为有效。

2.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立法宗旨的是( )。

A. 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B. 尊重和保障人权

C. 保证刑法正确实施

D. 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答案】B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条规定,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所以刑事诉讼法的立法宗旨为ACD 三项所列内容。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刑事诉讼的任务和基本理念,而非立法宗旨。

3. 检察院在对某甲涉嫌贪污案立案前审查中发现,犯罪并非某甲所为,对某甲应如何处理? ( )。

A. 不立案

B. 撤销案件

C. 不起诉

D. 宣告无罪

【解析】《刑诉法》第16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处理。由于提起公诉前提是有罪,不起诉的前提是有犯罪行为只是不按照犯罪处理。本题中犯罪并非某甲所为,即甲没有犯罪行为,所以只能撤销案件,而不能做出法律规定以外的决定。

4.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对于精神病的鉴定和对于人身伤害的鉴定有争议的,应当由省级政府指定的医院重新鉴定

B. 人民检察院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C. 公安机关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D. 只有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

【答案】B

【解析】A 项,对于精神病的鉴定和对于人身伤害的鉴定有争议的,应当由省级政府指定的医院重新鉴定是1996年旧刑事诉讼法第120条第2款的规定,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已将该规定废除。B 项,2012年《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涉案数额在十万元以上、采取其他方法难以收集证据的重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C 项,2012年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4条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案件; ②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③集团性、系列性、跨区域性重大犯罪案件:④利用电信、计算机网络、寄递渠道等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⑤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依法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知,公安机关只有对于上述列举的四种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以及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才能经过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D 项,对于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为查明参与该项犯罪的人员和犯罪事实,根据侦查需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实施控制下交付。可见,控制下交付的适用情况不仅局限于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的犯罪活动,还适用于涉及给付财物的犯罪活动。

5. 关于刑事诉讼中涉及女性诉讼参与人的活动。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对妇女进行人身检查,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B. 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C. 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D. 人民法院审理女性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参与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第137条规定,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第270条规定,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第26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承办。

6. 在行为人行使权利中,( )属于对抗辩权的行使。

A. 对抗请求权的意思表示

B. 监护人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从事的与其行为能力不相适应的行为的追认

C. 按份共有人要求处分其财产份额的意思表示

D. 承租人擅自转租后,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答案】A

【解析】A 项,抗辩权是指对抗他人行使权利的权利,只有一方当事人行使请求权,另一方当事人才可能对此进行抗辩,否则“对抗”就无从谈起。抗辩权通常对抗的是请求权,但不限于请求权。所以,对抗请求权的意思表示属于对抗辩权的行使。监护人的追认权以及出租人的合同解除权都属于形成权,即权利人以自己的意思表示,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 按份共有人处分其财产份额属于行使请求权的行为,是基于所有权的请求权。

7. 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死刑案件后,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正确做法是( )

A. 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审也可以予以改判

B. 最高人民法院应当直接予以改判

C. 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发回重审

D. 最高人民法院无需做出不核准死刑的裁定

【答案】A

【解析】《刑事诉讼法》239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8.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罪刑法定原则既是立法原则,还是司法原则,同时对行政机关也有约束力

B. 罪刑相适应原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合理延伸

C. 限制解释一定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D. 将借记卡解释为刑法中的信用卡并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

【答案】CD

【解析】对于罪刑法定原则,我国刑法规定为,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概括起来,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