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主要适用于作为商品交换法律形式的合同关系。 等价有偿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民法的等价有偿原则的具体要求不包括()。 双方的利益和负担应当大体相当,即等价。 民事主体的权益受到损害,致害方应当给予相当的补偿。 民事主体从其他民事主体处取得利益,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以外,均应当支付一定的代价。 任何人应当充分尊重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加害于他人。
下列选项中,()是平等原则在经济利益上的反映,是价值规律在民法上的集中体现,主要适用于财产关系。 等价有偿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所谓(),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充分根据自己的内心意愿,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下列原则中,()在传统民法中,常被称为私法自治原则,具体表现为各种制度。 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民法的大部分法律规范为任意性规范,因此,只有贯彻(),才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民法的作用,并激发当事人的聪明才智,促进竞争和商品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