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摘要 教师是大学的主体力量,大学有权力对教师进行评价。大学教师评价既关系到大学发展又关系到教师个体提高,成为大学管理教师的方式和手段。在高等教育大众化和高校实行聘任制的社会背景下,我国不完善的大学教师评价制度导致了诸多不良现象产生,引起大学教师不满。基于此因,在文献资料研究和问卷调查基础上,结合管理学和高等教育学理论知识,文章主要探讨了大学教师评价中出现的问题及成因,并试图提出完善大学教师评价的对策和建议。大学教师评价是一个具有学术意义和实际价值的课题。
本文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前言。首先,阐明了选题的原因和意义。其次,对“教师评价”和“大学教师”的概念进行界定。然后,从论文和专著两方面总结前人研究成果,并指出文章思路和采用的研究方法。
第二部分,通过窥视我国大学教师评价历史沿革、探寻教师评价的法律政策背景和认识我国大学教师评价现状的基础上,明确指出我国大学教师评价突出存在的五个问题并对其不合理性进行深入分析。通过文献资料总结,对一些高校的政策文本进行分析和对一些教师进行的问卷调查,文章指出我国大学教师评价突出存在五个问题:1.评价目的上,重视区分和奖惩,忽视发展和促进;2.评价方法上,重视定量评价,忽视定性评价;3.评价的价值导向上,重科研轻教学;4.评价模式上,高度相似,评价标准单一;5.评价实施过程中,行政权力大于学术权力。
第三部分,在理论和实践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大学教师评价的对策与建议。首先,要树立正确的大学教师评价指导思想。从大学理念、大学教师劳动特点和社会角色、组织和个人评价目标相冲突理论、人性假设理论和需要激励理论明确了从根本上应树立以教师为本,对教师充满人文关怀的指导思想。为了克服评价操作中的随意性,必须遵循几项原则:以质量评价为核心,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性原则、多元化原则和发展性原则。理念和原则具体落实到评价实践中,应注意几个问题:1.将奖惩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模式结合,注重教师个体发展。2.在评价方法上,协调教学与科研关系。3.改善评价程序,尊重教师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
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大学教师评价的发展历程表明,不存在绝对公正、合理的评价,只有相对完善的评价,大学教师评价的存在有其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一系列的法律政策给教师评价提供了可行性保障。虽然,我国大学教师评价突出存在五个问题,引起了许多大学教师的不满。但是,问题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不能因为缺点而将大学教师评价制度全盘否定,而应积极探索完善措施。制度层面的问题从其根源来说是作为价值观念形态的指导思想产生了偏差,通过对相关理论进行分析,明确了从根本上应树立以教师为本,对教师充满人文关怀的指导思想,具体体现在注重教师个人专业发展,在发展方向上注重学术研究的创造性和个性。为了克服评价操作中的随意性,将理念和原则具体落实到评价实践中,在微观层面上应注意几下方面:在模式上将奖惩与发展相结合,评价结果与职称评定挂钩,为教师提供培训的机会。在方法上,协调科研和教学的关系,针对不同任务、不同发展阶段的教师采取多元的评价方法。教学评价应该全面收集信息,加大学生评价和教师自我评价的比重,科研评价注重质量评价。在程序上注意上下级沟通,协助教师制定发展目标,及时给教师反馈信息,提高自我评价的有效性。
本文的新意在于对教师评价存在的问题把握比较准确,从大学理念的角度来探讨大学教师评价的指导思想,强调在评价的程序中充分利用自我评价,提高有效性,促进教师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