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存款保险
【答案】存款保险作为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基本特征:关系的有偿性和互助性、时期的有限性、结果的损益性、机构的垄断性。
2. 操纵市场行为
【答案】操纵市场行为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利用其资金、信息和其他优势制造虚假的证券交易量以影响交易价格的行为。操纵市场,是垄断行为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和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在证券市场中的特殊表现,应予限制和禁止。
3. 经济监督权
【答案】经济监督权是指有关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对国民经济活动进行督导和监察的权力。这种经济监督按照监督主体和监督内容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一般经济监督和专门经济监督。
一般经济监督又可划分为最高行政监督、地方各级行政监督以及职能监督。
专门经济监督是指国家经济机关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所实施的经济监督。包括:①审计监督; ②金融监督; ③工商行政管理监督; ④技术监督; ⑤国有资产监督。
4. 募集设立
【答案】募集设立亦称渐次设立、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不能认足公司的资本总额,其余部分向外公开募足而设立公司。在各类公司中。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阶段可对外募集股份,需要指出的是,募集设立行为仅发生在公司设立阶段,公司成立后虽仍可对外发行股份,但已不属设立行为。
5. 政府指导价
【答案】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即政府根据他的权限和市场现状,给出的强制性的价格范围。政府指导价是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物价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权限,通过规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最高限度和最低保护价等,指导企业制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从品种范围上讲,政府指导价适用于比较重要的,同时花色品种多、供求变化快、季节性强的商品。
6. 市场主体资格
【答案】市场主体资格是指市场主体在市场上从事经济活动,需要具有的资格和能力。市场主体资格有一般市场主体资格和特殊市场主体资格之区分。前者是指从事各种市场活动都必须具备的资格,适用民法中民事主体制度。后者是指进入特定市场,从事特定项目、行业、地域、场所等的交易和竞争的资格,它所适用的主体范围不具有普遍性,换言之,它是对社会实体之市场准入资格的限制。
7. 市场监管关系
【答案】市场监管关系是指在国家进行市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市场监管行为,是国家依法监督管理市场行为的行为,是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的行为的一部分。市场监管关系是市场监管法的调整对象。
8. 经济法的习惯法
【答案】经济法的习惯法是指由国家认可并赋予法律效力的经济习惯。也就是说,经济习惯经国家认可并赋予法律约束力就起了质的变化,就成了经济法的习惯法。习惯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之一,属于经济法的渊源。在当代中国,习惯法也属于经济法的渊源,但不是主要渊源。
二、简答题
9. 期货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如何?
【答案】(1)期货公司就是期货商,通常是期货经纪商,即接受投资者委托从事期货经纪服务的法人。期货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
(2)期货公司在期货市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期货买卖,客户与第三人不直接发生民事法律关系。期货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其从事期货经纪服务应当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害投资者利益。
(3)期货公司在注销期货业务许可证前,应当结清相关期货业务,并依法返还投资者的保证金和其他资产。
(4)期货公司分支机构在注销经营许可证前,应当终止经营活动,妥善处理投资者资产。期货公司解散、破产的,应当先行妥善处理投资者的保证金和其他资产,结清期货业务。
10.简述计划的概念、职能和地位。
【答案】(1)概念
计划是指人们在行动以前预先进行的设计、规划或筹划,包括行动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步骤等。
(2)计划的职能
①预测引导。即预测未来发展方向并引导市场主体遵从。
②政策协调。即在实施计划目标的过程中,协调各个方面的政策,以实现计划目标。
③宏观调控。通过预测引导、政策协调。来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主要方面进行宏观调控。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计划在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它在宏观上为国家和国民提供了行动的指针和目标,并为实现预期目标提供了具体的政策协调和政策引导; 它本身就是一种宏观调控的手段,还可以对其他的宏观调控手段进行协调,因而计划调控是一种更高层次的调控。
(3)计划的地位
计划在宏观上为国家和国民提供了行动的指针和目标,并为实现预期目标提供了具体的政策协调和政策导引; 同时计划还可以对其他的宏观调控手段进行协调,因而计划调控是一种更高层次的调控。
11.什么叫国家经济管理主体? 它具有哪些特点?
【答案】(1)国家经济管理卞体的概念
国家经济管理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在国民经济活动中享有经济职权,行使计划、组织、指挥、监督、调节职能的国家行政主体。简言之,国家经济管理主体是国家行使经济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
(2)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特点
①地位的法定性
国家经济管理主体地位的法定性,首先,它的产生和组成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其次,它的职权范围也是来自宪法和相关组织法、有关经济法律的直接授权。
②法律关系的单方面性和隶属性
a. 法律关系的单方面性,主要反映在经济管理主体与其被管理对象之间法律关系的形成,往往是以经济管理主体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为依据。在许多情况下,它所行使的经济职权,均来自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它可以单方面创设、变更和终止某种经济法律关系。
b. 法律关系的隶属性,主要表现在经济管理主体的内部关系上。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基本构成是享有国家机构经济职权的各级行政机关。在行使其管理职能时,均要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是上级的授权对有关相对人依法行使职权,这里就有比较鲜明的行政色彩和强制性,它是一种有丰富经济内容的隶属关系。
③权责的统一性
国家经济管理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其经济职权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不能抛弃、不作为、不当履行。权责的一致性还表现在它所享有的权力是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既不能任意转让,也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限度而滥用; 规定这种权力的法律一般的是属于强制性的规范,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是无需有关方面同意和认可的,也不得随意改变。
12.简述国有资产管理法的概念和特征。
【答案】(1)国有资产管理法,是指调整在国家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内容主要有对国有资产的授权营运、经营管理、收益处分以及对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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