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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801法学综合二之刑事诉讼法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

  摘要

一、概念题

1. 诉讼

【答案】诉讼是指原告对被告提出告诉,由裁判机关解决双方的争议。现代的诉讼,可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诉讼,可以从两个层面上去理解:一是由原告、被告和裁判者构成基本诉讼主体的活动; 二是一系列不断向前推进的程序化活动。诉讼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①诉讼必须有当事人,即通常所说的案件的原告和被告;

②诉讼必须有国家的司法机关参加、主持进行和对案件作出裁决:

③诉讼应当依法进行。

2. 审判管辖

【答案】刑事诉讼中的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包括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从诉讼的角度讲,审判管辖所要解决的是某个刑事案件由哪个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进行审判的问题。

3. 间接送达

【答案】间接送达是指送达人员将诉讼文件交给收件人本人,收件人本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并且签名或者盖章的一种送达方式。如果收件人本人不在,由他的成年家属或所在单位的负责人代收,代收人也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并且签名或者盖章。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的日期。间接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相同的效力。

4. 中止审查

【答案】中止审查是指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由于出现特殊原因影响审查起诉工作的正常进行而暂时停止审查起诉,待原因消失后,再恢复审查的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潜逃或者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中止审查。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对潜逃犯罪嫌疑人可以中止审查,但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不能中止。

5. 上诉与抗诉

【答案】(1)上诉与抗诉的概念

上诉是指当事人(被害人除外)或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刑事判决或裁

定,依法请求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诉讼活动。

抗诉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抗诉期限内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审理的诉讼活动。

(2)上诉与抗诉的区别

①提起主体不同

有权提出上诉的人,有自诉人、被告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以及经被告人同意的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还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有权提起抗诉的机关,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②提出方式不同

关于提出上诉的方式,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6条规定了书状和口头两种形式;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方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1条的规定,只能采用书状形式,不得采用口头形式。

③提出上诉、抗诉的理由不同

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上诉的理由,但自诉人、被告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只要不服第一审裁判,在法定期限内依法提出上诉,上诉即可成立; 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7条的规定,必须是认为第一审裁判“确有错误”,才能提出抗诉。

6. 审判中心主义与侦查中心主义

【答案】(1)审判中心主义与侦查中心主义的概念

审判中心主义是指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以审判为核心,进程。

侦查中心主义是指侦查机关(如公安机关、检察院)动为核心。法院在刑事诉讼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推动着刑事诉讼的在刑事诉讼中起主导作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以侦查活

(2)审判中心主义与侦查中心主义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诉讼活动的主导机关不同。在以审判中心主义为主的刑事诉讼中,法院发挥着主导作用; 而侦查中心主义则是以侦查机关为主导作用。

7. 辨认

【答案】辨认是指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由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者证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别和确认的一种侦查活动。通过辨认活动,可以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场所的真实性以及死者的身份情况和犯罪嫌疑人是否为作案人予以辨别确认,从而为侦查工作提供线索和证据,进而有利于查明案情,正确认定案件事实,迅速查获犯罪人,为侦查破案提供重要依据。

8. 刑事执行

【答案】刑事诉讼中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及其他刑罚执行机关将己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内容依法付诸实施及解决实施中出现的变更执行等问题

而进行的诉讼活动。执行是刑事诉讼的最后一个程序,也是使刑罚权得以实现的关键程序。并非对判决、裁定执行的整个过程和全部活动都属于刑事诉讼活动的范围。属于刑事诉讼活动的,仅指人民法院的交付执行、监狱及其他执行机关对刑罚的执行和刑罚变更等。

9. 中止侦查

【答案】中止侦查是指在侦查过程中,由于出现特殊原因影响侦查的正常进行而暂时停止侦查活动,待原因消失后,再恢复侦查活动的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长期潜逃,采取有效追捕措施仍不能缉拿归案的,或者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经检察长决定,中止侦查。中止侦查的理由和条件消失后,经检察长决定,应当撤销原中止侦查决定,恢复侦查。

10.证明力

【答案】证明力是指证据对于案件事实有无证明作用及证明作用的程度。证据是否有证明力,由认定事实的法官基于自己的生活经验、一般知识以及对人类行为与动机的了解,合于理性地评估事实可能存在或不存在。

二、简答题

11.刑事诉讼有哪些特征?

【答案】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追诉犯罪,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刑事诉讼由国家专门机关主持进行,是属于国家的司法活动。国家专门机关主要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它们在刑事诉讼中分别行使一定的专门职权。

(2)刑事诉讼是公安司法机关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国家刑罚权即国家享有的对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加以刑事处罚的权力。

(3)刑事诉讼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活动。刑事诉讼,不但其结果直接关系到公民的生命、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而且诉讼过程也与公民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密切相关。因此公安司法机关追诉犯罪的活动,应当由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规则严格加以规范和制约,以防止其滥用权力,侵犯人权。

(4)刑事诉讼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的活动。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不仅有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等国家专门机关,还必须有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等当事人,以及当事人以外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其他诉讼参与人。

12.简述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

【答案】(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含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