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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王某原是X公司的项目经理,在X公司任职期间主持开发了某软件,但未与X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及相应的保密协议。X公司对该软件进行了软件著作权登记并获准。王某随后离职并将其在X公司任职期间掌握的该软件技术信息、客户需求及部分源程序等秘密信息提供给另一软件公司。王某的行为()

A . 既侵犯了科技公司的商业秘密权,又侵犯了科技公司的软件著作权
B . 既未侵犯科技公司的商业秘密权,又未侵犯科技公司的软件著作权
C . 侵犯了科技公司的商业秘密权
D . 侵犯了科技公司的软件著作权

甲公司的程序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条件下,在乙公司兼职并利用其兼职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开发了一套应用程序,该应用程序的著作权属于() 甲公司。 乙公司。 程序员。 乙公司与程序员共有。 根据知识产权法规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说法是() 企业名称权、商业秘密权、商标权均有法定保护期限。 企业名称权、商标权有法定保护期限,商业秘密权无法定保护期限。 企业名称权、商业秘密权和商标权均无法定保护期限。 企业名称权、商业秘密权无法定保护期限,商标权有法定保护期限。 甲公司将其开发的商业软件著作权经约定合法转让给乙公司,随后甲公司自行对原软件进行了改进,形成新版本后进行销售。那么,甲公司的行为() 不构成侵权,因为对原软件改进后形成了新版本。 不构成侵权,因为甲公司享有原软件的使用权。 不构成侵权,因为对原软件增加了新的功能。 构成侵权,因为甲公司不再享有原软件的使用权。 我国的《著作权法》对一般文字作品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和去世后50年,德国的《版权法》对一般文字作品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和去世后70年。假如某德国作者已去世60年,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我国M出版社拟在我国翻译出版该作品,需要征得德里作者继承人的许可方可在我国出版发行。 我国M出版社拟在我国翻译出版该作品,不需要征得德国作者继承人的许可,就可在我国出版发行。 我国M出版社未征得德国作者继承人的许可,将该翻译作品销售到德国,不构成侵权。 我国M出版社未征得德国作者继承人的许可,将该翻译作品在我国销售,构成侵权。 博学公司的用户购买了一台预先安装了操作系统的PC,后经查实,该PC上的操作系统是盗版,而对此情况该用户并不知情,则() 该用户承担部分侵权责任。 应由其所在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应由该PC的提供者承担侵权责任。 该用户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王某原是X公司的项目经理,在X公司任职期间主持开发了某软件,但未与X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及相应的保密协议。X公司对该软件进行了软件著作权登记并获准。王某随后离职并将其在X公司任职期间掌握的该软件技术信息、客户需求及部分源程序等秘密信息提供给另一软件公司。王某的行为()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知识产权方面的基础知识,涉及软件著作权和商业秘密权的相关概念。王某作为公司的职员,在任职期间主存开发的软件为职务软件,公司对该软件享有软件著作权。王某将该软件源程序擅自提供给其他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对公司软件著作权的侵犯。王某的行为将使得另一软件公司很快就会开发出类似的产品,在市场上与科技公司竞争,这样无疑会损害科技公司的利益。软件商业秘密包括软件技术秘密,如源程序、设计方法、技术方案、功能规划、开发情况和测试结果等;软件经营秘密,如经营方法、产销策略、客户情报(客户名单、客户需求)和软件市场分析等。商业秘密受到法律保护的依据是必须具备构成商业秘密的3个条件,即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实用性、采取了保密措施,缺少3个条件之一都会造成商业秘密丧失法律保护。公司未与王某签定劳动合同及相应的保密协议,可以认为科技公司主观上没有保守商业秘密的意愿,客观上没有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那么公司的软件技术秘密和软件经营秘密就不具有保密性。所以,不认为王某侵犯了公司的商业秘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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