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939知识产权法考研冲刺密押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假冒注册商标与冒充注册商标
【答案】(1)概念
冒充注册商标,是指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在使用未注册商标时,诡称自己的商标已经注册,如在其商标标识、商品说明书上擅自标上“注册商标”字样,或“寒”注册标记,即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对法律规定的违背和对公众的欺骗,但未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权益。
假冒注册商标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2)二者的联系
假冒注册商标和冒充注册商标都是为法所不许的行为,行为人实施该两种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二者的区别
①二者侵犯的法益不同。冒充注册商标是对法律规定的违背和对公众的欺骗,但未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权益; 假冒注册商标则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是对他人注册商标的侵权。
②二者的行为模式不同。冒充注册商标用的仍是自己的商标,只是谎称自己己经注册; 假冒注册商标是对他人注册商标的使用或模仿。
③二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冒充注册商标应受到行政处罚,而假冒注册商标则要受到民事制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受到刑事制裁。
2. 联合商标
【答案】联合商标是指同一企业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近似商标。其中一个指定为正商标,其他近似的商标一起构成具有防卫性质的辅助商标。联合商标中首先注册的或者主要使用的为主商标,其余的则为辅助商标。因联合商标作用和功能的特殊性,其中的某个商标闲置不用,不致被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撤销。由于联合商标相互近似的整体作用,因此,联合商标不得跨类分割使用或转让。
3. 商标与商品装演
【答案】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经营者在其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
字、颜色、三维标志或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
商品装演是指商品的包装物或其附着物上的装饰设计。
商标与商品装演在使用的目的、稳定性、设计要求与受到的法律保护方面均存在不同。
4. 专利权转让合同
【答案】专利权转让合同属技术转让合同的一种,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相应价款而订立的合同。专利权,是国家依法授予的一种排他性权利(也是在专利权有效期内的技术垄断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使用其专利。但是,专利权可以转让,在专利权人收取专利权受让人一定的价款后,将专利权转移他人。专利权转让,让与人与受让人应签订书面的转让合同。
5. 署名权与姓名权
【答案】(1)概念
署名权,即为表明作者身份而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署名”就是在作品上签署作者的姓名或者名称,署名的法律意义在于表明作者身份,确认作品是由作者创作的事实,在没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在作品上署名的人就是作者。署名权是作者最基本、最重要的人身权利,处于《著作权法》的严格保护之下。
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获得姓名并从中受益的人格权,同健康权、生命权、肖像权、自由权并列,且同属《民法通则》的保护范畴。
(2)二者的联系
署名权是作者姓名权在著作权法上的反映,一般来说,侵犯了署名权的一定侵犯了作者的姓名权,而侵犯作者姓名权的则不一定侵犯其署名权。
(3)二者的区别
①两权利受不同法律保护。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获得姓名并从中受益的人格权,属《民法通则》的保护范畴。署名权是指作者为表明其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②两个权利的主体范围不同。姓名权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 署名权是作者拥有的在其作品上表明身份的权利,署名权的拥有者是创作完成作品的自然人或者组织,始十作品完成之时。
③两权利所包含的具体内容不同。姓名权包括姓名的决定权、姓名使用权和姓名变更权; 署名权的权利内容包括: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决定权、资格权、维持权。
④侵害两权利的行为模式不同。姓名权的侵权模式主要有干涉、盗用、假冒等; 署名权的侵权模式则是假冒他人署名,即在自己创作的作品上署他人之名的行为; 发表未署作者姓名的作品,即发表作品时未署或者漏署作者姓名。
6. 著作权的原始主体
【答案】著作权的原始主体,即原始著作权人,又称第一著作权人,是指在作品创作完成时,
直接享有著作权,成为著作权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为著作权主体的权利基础为标准,可以将著作权主体分为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而实际上,著作权原始主体就是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在作品创作完成时,即刻享有著作权的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为著作权原始主体的方式有三种:创作、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7. 表演权
【答案】表演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对其作品公开表演的权利。表演既可以由著作权人自己行使,也可以许可他人进行,或将表演权转让给他人。按照《著作权法实施细则》,表演指演奏乐曲、上演剧本、朗诵诗词等直接或借助技术设备以声音、表情、动作公开表现作品的行为。
8. 职务作品
【答案】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所谓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我国著作权法对职务作品之归属作了明确规定。
(1)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2)对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的职务作品,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9. 集体商标与地理标志
【答案】(1)集体商标的概念
集体商标是指以工商业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工商业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集体商标的使用者是该协会、集体组织的成员。集体商标的对象可以是商品也可以是服务。
(2)地理标志的概念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带有地理标志的产品不仅表示产品来自何地,更重要的是表明产品由其产地的特殊环境所决定的特殊质量。
(3)集体商标与地理标志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地理标志可以作为集体商标,由该标志所标示商品或服务的代表性机构,如行业协会,作为商标注册人并对该商标的使用进行管理,该地区范围内某一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共同使用。但它们之间也有小同之处,集体商标所指示的是商品的生产经营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并不直接反映商品质量或特色,其作用是向消费者表明使用该商标的集体组织成员所经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具有共同特点,而地理标志表明商品产地、商品质量和特有品质,有品质担保、质量认证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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