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海洋大学社会科学部636马克思主义原理考研强化模拟题
● 摘要
一、辨析题
1. 社会意识都属于思想上层建筑。
【答案】该观点是错误的。具体分析如下:
社会意识都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只有反映了社会存在的经济基础的社会意识才属于思想上层建筑。如反映经济基础的政治法律思想、道德、哲学、艺术、宗教等属于思想上层建筑。不反映经济基础的自然科学、逻辑学、语言学等不属于思想上层建筑。
2.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消除一切社会矛盾。
【答案】该观点是错误的。具体分析如下:
(1)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世界上任何事物、事物发展的任何阶段都有矛盾。没有任何矛盾的社会是不存在的。
(2)矛盾是客观普遍的,我们要敢于实事求是的承认矛盾、揭露矛盾,而不能害怕矛盾、回避和掩盖矛盾,社会矛盾也具有客观普遍性,不仅是不能回避的,也是不能消除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求我们正确认识并解决我国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差距拉大、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平衡、环境污染等一系列矛盾和问题,反对那种见矛盾绕着走的做法。
3. 真理是绝对和相对的统一
【答案】该观点是正确的。具体分析如下:
任何真理都既具有绝对性,又具有相对性,都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
真理的绝对性是指:任何真理都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都包含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每一个真理性认识的获得,都是向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接近。真理的相对性是指: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世界的某一方面一定程度、一定层次近似正确的反映,认识有待于扩展和深化。
4. 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量和事物的存在不是直接的同一。
【答案】该观点是正确的。具体分析如下:
质是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和其它事物相区别的自身所固有的规定性。特定的质就是特定事物存在的本身,失去了质的规定性,某物就不存在; 而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次序等可以用数量来表示的规定性。在同质范围内,一个事物的数量可大可小,并不影响某物的存在。
所以,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量和事物的存在不是直接的同一。
二、简答题
5. 简述认识与实践的关系。
【答案】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实践活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活动,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1)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
①实践产生了认识的需要。人们要改造世界,就必须首先认识世界,人类的认识活动总是为各个时代社会实践的特定需要服务的,科学研究的任务一也总是围绕着社会实践的需要这个中心来确定的。
②实践为认识提供了可能。人类实践活动提出的问题归根结底只能依靠和通过实践来解决。实践创造出必要的物质条件和手段,使人的认识能够不断发展。
③实践使认识得以产生和发展。人们只有通过实践实际地改造和变革对象,才能使对象的真实状态、属性、关系、本质和规律得到充分的暴露; 也只有通过实践使自己的感觉器官直接同对象相接触,才能使对象的各种现象反映到头脑中来,形成一定的直接经验,并进而上升到理性认识,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来源。我们必须充分重视实践经验,并加以总结提高,推动认识不断发展。
④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马克思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马克思这一著名论断表明,人们只有在实践中才能检验自己认识的真理性。
(2)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 反过来认识对实践也有巨大的指导作用。正确的理论推动实践的发展,错误的理论则阻碍实践。认识依赖于实践,离开实践的认识是根本不可能的。肯定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决不意味着认识无足轻重。实践和认识总是相互作用的,认识特别是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性的理性认识,对实践有着巨大的指导作用。理论是认识的高级形式,随着实践的发展和水平的提高,理论的指导作用愈益明显,它往往走在实践的前面,指导着实践活动的进程。
6. 怎样理解辩证法与认识论的一致性?
【答案】辩证法与认识论具有一致性。在一定意义上说,辩证法也就是认识论。列宁指出:“辩证法,按照马克思的理解,同样也根据黑格尔的看法,其本身包括现在称之为认识论的内容。”“辩证法也就是(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具体表现在:
(1)辩证法为科学的认识论奠定了前提和出发点。唯物辩证法揭不出认识对象的客观的、辩证的性质,揭示出认识发生和发展的社会形式和机制,从而为科学认识论的确立奠定了前提和出发点。认识论是关于认识的理论,但不能就认识本身来研究认识,必须把认识同认识的对象、社会发展以及实践的发展联系起来加以研究。离开了唯物辩证法对认识基础、认识对象、认识动力的揭示,认识论就没有自己存在的基础。
(2)辩证法的规律贯穿于认识的全过程。辩证法是人类认识本身所固有的。人的认识是物质世界辩证发展的产物和反映,因此,认识的本性必然同物质世界的辩证本性相一致。唯物辩证法所揭示的一般规律,同样也是认识发展的规律。认识论所阐明的主观和客观、主体和客体、认识和实践、感性和理性、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等一系列关系,无不都是辩证法的规律,特别是对立统一
规律的表现。所以,辩证法又是认识论的基本内容。离开了辩证法,人们就无法全面把握认识论的内容。旧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之一,就是不能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应用于认识的过程。而把辩证法贯彻于反映论和认识的过程,则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标志之一。
(3)辩证法作为一门科学也离不开认识论。唯物辩证法的真理性和力量只有用认识发展的全部历史才能证明。辩证法既然贯穿于人类认识的全过程,既然是人的认识所固有的,那么,它的内容的丰富性,它的正确性和生命力,就必须由全部人类的实践史、科学史、认识史来检验。离开了认识论所揭示的人类认识的历史,辩证法作为一门科学就不能确立和证实,同时,辩证法的发展及其新范畴的产生,也必须由新的认识来不断丰富和补充。以辩证法的现代发展为例,它总是要以新的认识成果,诸如系统与要素、结构与功能、有序与无序等认识成果不断丰富自己的内容。
7. 为什么说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
【答案】生产方式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在人们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中,生产方式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生产方式在社会发展中的决定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物质生产活动及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人类其他一切活动的首要前提。
(2)物质生产活动及生产方式决定着社会的结构、性质和面貌,制约着人们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等全部社会生活。
(3)物质生产活动及生产方式的变化发展决定整个社会历史的变化发展,决定社会形态从低级向高级的更替和发展。
8. 简述真理及其基本属性。
【答案】(1)真理的含义
“真理”是一个认识论概念,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人的认识是一种复杂的精神活动,能够产生正确和错误两种不同的结果,即真理和谬误。
(2)真理的特性
事物的本性通过其特性体现出来。真理的特性在于其客观性、绝对性、相对性和具体性。全面把握真理的特性,就是从整体上把握真理的本性。
①凡是真理都具有客观性,因此真理也被称为客观真理,这是真理之所以为真理的首要条件。真理的客观性或客观真理,主要是指在真理性的认识中包含着不以人和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一切科学的定律、学说、理论之所以是真理,只是因为它们同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相符合。真理当中不能含有同客观实际相违背的主观成分。
②关于真理的绝对性或具有绝对性的真理,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a. 任何真理都标志着主观同客观的符合,都包含有不依赖于人或人类的客观内容,都同谬误有原则性的区别,都不能被推翻,否则就不称其为真理。这一点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在这个意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