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复旦大学法学院民法学、商法学之商法学(同等学力加试)考研复试题库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证券承销
【答案】证券承销是指发行人委托证券公司(亦称承销商)向证券市场上不特定的投资人公开销售股票、债券及其他投资证券的活动。证券承销,又称间接发行,它与直接发行有着明显的区别。在我国,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一般均需证券公司承销。发行证券数量较大者,还需多家证券公司组成承销团共同承销。
2. 公司合并
【答案】公司合并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法达成合意,归并为一个公司或创设一个新的公司的法律行为。合并的方式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的特点包括:
①除在吸收合并中吸收公司存续外,其他公司均归于消灭;
②合并后消灭的公司的股东自然成为合并后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的股东;
③因合并而消灭的公司的资产及债权债务,一并转移至合并后存在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无须经过清算程序;
④合并是参与合并的公司之间的契约行为,不是股东之间的契约行为。
3. 先占
【答案】先占是指占有人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所有权的法律事实。先占是针对无主物取得所有权的重要方式,先占必须在事实上占有物,这种占有要有取得所有权的意思。我国在立法上没有规定先占制度,不能一概排斥先占原则。但先占取得只适用于法律对于无主财产的归属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形,法律如果有特别的规定,如无人继承的遗产,就应当适用法律的特别规定,而不能先占取得。
4. 提单
【答案】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己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其性质和作用表现在以下几点:①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书面凭证; ②提单是货物收据; ③提单是物权凭证。
5. 承兑
【答案】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在汇票上明确表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承兑的概念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①承兑是一种附属性的票据行为,它以存在有效的出票行为为前提;
②承兑是汇票付款人所为的票据行为,其他票据的付款人不可能为承兑行为;
③承兑是汇票付款人表示愿意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行为;
④承兑是要式行为,必须由付款人在汇票正面记载一定事项并签章。
6. 商法的兼容性
【答案】商法的兼容性又称商法的复合性,商法的谦抑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商法的谦抑性是指作为私法的商法兼具有某些公法的性质。按照传统民商法理论的认识,商法与民法一样,同属私法范畴。但是,广义商法包括商事公法和商事私法。这就是说,从本质上说属于私法的商法,其中却有公法的规定。其次,商法的兼容性还体现在它同时兼具有任意法与强制法的双重性质。商法既然以私法规定为其中心,其中必然有大量的任意性规范,主要体现在商事行为法方面,然而,商法中也有不少强制性规定。
7. 商法典与民法典
【答案】商法典是指奉行民商分立立法原则的国家和地区在民法典之外制定的以“商法”命名的法典,其内容主要涉及商主体、商行为之界定、创设等商法的一般规则以及商事公司、票据、保险、破产、海商等基本制度; 民法典是按照一定的体例,系统地把民法的各项制度编纂在一起的立法文件。
二者联系主要在于都是调整民商事行为的法律,都属于私法范畴,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关系方面的法律规范具有共同性。二者的区别主要包括:
①商法典只存在于奉行民商分立立法原则的国家和地区; 民法典既存在于奉行民商分立立法原则的国家和地区,也存在于奉行民商合一立法原则的国家和地区。
②民法典是纯私法,调整的是平权关系; 商法典则以私法为主体,兼具公法性内容,调整的是平权与不平权兼有的关系。
8. 股份与股权
【答案】股份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资本的基本单位,是股东权存在的基础和计量单位。从股份与股票的关系看,股份是股票的价值内涵,股票是股份的存在形式。准确地说,股份是指以股票这种有价证券形式表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最基本的资本构成单位,也是股东权的最小计量单位。
股权,亦即股东权,可作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狭义的股权,是指股东因向公司出资而享有的权利。而广义的股权,则是指股东权利和义务的总称。股权是任何公司类型中的股东都普遍享有的权利。
股份是只存在于股份有限公司中的概念,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权与所持股份相一致,一股一权,数股数权; 而股权则既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权,也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权。
二、简答题
9. 保证担保与合同债权质押都是用一个债权去担保另一个债权,二者有何区别?
【答案】保证担保与合同债权质押二者的不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概念不同
①保证担保是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保证人)向债权人承诺对债务人的约定债务承担代为履行或赔偿责任。
②合同债权质押是指为担保某一债权的实现,而由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所享有的合同债权为标的向债权人设立的质押。
(2)性质不同
①保证担保在本质卜是一种债权,是由保证人承诺向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能及时清偿时清偿的行为,该行为不具有排他险,也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②合同债权质押在本质上属于担保物权,是在债权人与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合同质权之间建立直接请求关系,这种请求权性质具有物权性质一一排他性或对抗性。
(3)要件不同
①保证属于不要式行为,不以当事人的书面形式为必要条件。
②从《担保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来看,合同债权质押准用第六十四条动产质押之规定,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以此证明合同债权质押的成立。
(4)责任范围不同
①保证人对于债务人应当履行的债务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不管是何种责任,保证担保属于信用担保,保证人仅以其全部财产对包括所担保债权人在内的所有债权人承担清偿义务。
②合同质押债权中,则是以合同的标的的范围为承担责任的界限。
10.简述我国对商业名称选定的要求。
【答案】根据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商业名称选定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商业名称应依次由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三个部分组成。
(2)商业名称应当冠以商主体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州或县、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3)某些商主体可以不冠以所在地行政区域的名称,包括:法律规定可以在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国际字词的商主体; 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商主体; 外商投资的商主体。
(4)商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
11.简述公司的学理分类。
【答案】公司在学理上有以下分类:
(1)按公司成立基础的不同,可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和人合兼资合公司
①人合公司,即主要以股东的个人信用关系作为其成立基础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