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学题库>税收征管法题库

问题:

[问答题]

案情:2002年3月25日,B市国税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信,举报A市某电线电缆厂自2001年5月1日起到B市设立临时销售点,销售本厂生产的产品,取得大量销售收入,未申报纳税。接到举报后,B市国税稽查局决定立案调查。2002年4月1日,由市国税局稽查局三名稽查人员和二名在税务机关协助清理欠税工作的法院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销售点进行税务稽查。检查发现该销售点未在B市办理任何有关税务登记的手续,自2001年7月1日起,由刘某承包经营,销售点未将有关承包经营的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因销售点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检查组采用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确定该销售点的应纳税额为50,000元,并认为该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嫌疑,查封了销售点负责人刘某在B市购买的普通住房,因刘某在B市别无住所,检查组允许刘某暂时居住被查封的住房。2002年4月3日,市稽查局给销售点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通知书和税务处理决定书,对销售点处以应纳税额税额1倍的罚款,罚款50000元,限销售点在4月10日前缴清税款、滞纳金、罚款。刘某不服,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税务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税务机关的查封财产行为,撤销税务机关的税务处理决定。(本题中涉及应纳税款的只考虑增值税)

提出对销售点的处理意见。

关于侦查办案协作中的涉案人员、财物处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侦查协作中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协办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强制措施。如有必要,立案单位可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笔录等涉案材料复制给协办单位备案。对经过审查不能依法逮捕、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通报给协办单位,并说明情况,协办单位应配合主办单位共同做好善后工作","侦查协作中查扣的赃款赃物及其他用于犯罪的财产,协作双方应该共同清点。共同登记,并交由主办单位随案处理,协办单位不得重复扣押、冻结或擅自处理、截留","对联合办案查扣的赃款赃物、财产,需要分开处理的,从有利于调查取证。审查起诉和打击犯罪的角度出发,由协作双方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的,报请双方的上级协商解决。","偷渡等其他案件的罚没返还分配比例由协作双方协商,毒品案件中罚没返还分配比例参照公安部禁毒局相关规定执行"] 在倾斜井巷行走时,要坚持“(),()”,且必须走()。 影响焊接熔滴大小的因素是什么? 新进矿山的井下工人首先要经过()教育、()教育和()三级安全技术培训,这是必不可少的。 侦查办案协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转递犯罪线索,协查犯罪信息、资料","协助执行传唤、拘传,协助执行拘留、逮捕","代为执行拘留、逮捕","协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年龄、违法犯罪经历等情况,协助查询、扣押或者冻结与犯罪有关的财物、文件"]

案情:2002年3月25日,B市国税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信,举报A市某电线电缆厂自2001年5月1日起到B市设立临时销售点,销售本厂生产的产品,取得大量销售收入,未申报纳税。接到举报后,B市国税稽查局决定立案调查。2002年4月1日,由市国税局稽查局三名稽查人员和二名在税务机关协助清理欠税工作的法院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销售点进行税务稽查。检查发现该销售点未在B市办理任何有关税务登记的手续,自2001年7月1日起,由刘某承包经营,销售点未将有关承包经营的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因销售点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检查组采用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确定该销售点的应纳税额为50,000元,并认为该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嫌疑,查封了销售点负责人刘某在B市购买的普通住房,因刘某在B市别无住所,检查组允许刘某暂时居住被查封的住房。2002年4月3日,市稽查局给销售点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通知书和税务处理决定书,对销售点处以应纳税额税额1倍的罚款,罚款50000元,限销售点在4月10日前缴清税款、滞纳金、罚款。刘某不服,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税务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税务机关的查封财产行为,撤销税务机关的税务处理决定。(本题中涉及应纳税款的只考虑增值税)

提出对销售点的处理意见。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本题暂无解析

在线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