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十分普遍。关联交易具有降低企业成本,促进规模效益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潜在的风险和消极作用。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关联交易是控制股东“掏空”上市公司、“掠夺”中小投资者途径的最常见手法。因此,对上市公司控制股东的关联交易进行有效规制,对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而言就显得非常关键。 关联交易的规制涉及诸多法律部门。本文拟从公司法角度,从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以及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以上市公司控制股东关联交易行为为研究重点,通过关联交易相关概念原理的梳理以及我国上市公司控制股东关联交易的现状分析,比较和借鉴国外关联交易的立法经验及相关制度、结合我国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我国公司法中规制上市公司控制股东关联交易规范体系,即事前预防与事后救济相结合之体系的构建进行了较深入地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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