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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华东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843经济法学考研导师圈定必考题汇编及答案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税收保全

【答案】税收保全是指《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限之前,对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的税款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而采取的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措施。

2. 证券交易

【答案】证券交易又称证券买卖,是指已经发行的证券在不同的投资者之间有偿转让的行为。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 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 受法律禁止的人员在法定期间内不得买卖股票; 公司大股东买卖股票要受到限制; 证券交易须以法定的方式进行。

3. 合伙企业

【答案】合伙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出资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根据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担风险,共享经济收益,对合伙企业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该类企业的财产由投资者即全体合伙人所共有,合伙企业的基础及法律表现形式是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由出资人共同经营,其收益按出资份额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共同分享,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一般情况下不具备法人资格。

4. 证券的公开发行

【答案】公开发行证券是一种按证券发行对象划分的证券发行力一式。公开发行即公募发行,是指发行人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证券的发行方式。在公募发行的情况下,任何合法的投资者都可以认购。

5. 预算法

【答案】预算法是在调整对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预算与预算法的关系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预算活动作为预算法予以规范的对象,必须依预算法的规定来进行。此外,预算作为一种法律文件,是指经过国家权利机关批准的预算,或称预算文件,它具有法律约束力,是一种广义上的预算法,但只是在特定的时期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简答题

6. 产品质量责任和产品责任的区别何在?

【答案】产品责任又称产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是指产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造成消费者人身或者除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

承担的特殊的侵权法律责任。

产品质量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其他对产品质量负有一责任的人违反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义务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二者有很大区别:

(1)性质不同。产品责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 产品质量责任是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对产品质量有直接责任的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质量要求,对其作为或者不作为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它包括相应的行政责仟、产品瑕疵担保责仟(合同责任)、产品侵权赔偿责仟以及刑事责仟,是一种综合责仟。

(2)责任主体不同。产品责任的主体只限于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职员无关; 但产品质量责任的责任主体除了生产者和销售者外,还包括对产品质量有直接责任的个人。

(3)两者的责任范围不同。产品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生产者和销售者只承担侵权的损害赔偿责任; 而产品质量责任除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以外,其责任形式还有合同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4)责任产生的时间不同。产品责任只能产生于损害结果发生之后,没有损害的事实就不可能产生产品责任,而产品重量责任则产生于产品的生产、销售、管理、使用、消费等任何一个环节,只要上述任何一个环节出现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的行为或者存在损害的事实,就有可能产生产品质量责任,并不一定在产品使用中有损害事实作为承担责任的要件。

7. 简述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有哪些?

【答案】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是商业银行开展金融业务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基本指导思想,是保障商业银行规范、稳健运作的基本行为准则。我国商业银行法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作出了明确规定,概括起来有以下八个原则:

(1)“三性原则”。

即效益性原则、安全性原则和流动性原则。

①效益性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在从事资产负债等业务的过程中,必须以盈利为目标,并努力使盈利最大化,追求最佳的经济效益。

②安全性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在进行业务活动时,应充分考虑按期收回资金本息的可靠程度,确保资产的安全。

③流动性原则是指商业银行的资金运用可以随时变为现款,以便及时、充分的满足存款者提取存款和发放正常贷款的需要,包括资产的流动性和负债的流动性两个方面。

(2)“四自方针”。

即商业银行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商业银行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只有充分保障“四白方针”得以切实贯彻,才能克服当前四大国有银行政企不分、职责权限不明的弊端,把国有银行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

(3)业务往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该原则是适应市场经济的必然需要。也是实现银行与客户法律地位平等、保障客户应有权利的必需条件。

(4)保障存款人合法利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5)严格贷款资信担保、依法按期收回贷款本息的原则。

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我国商业银行贷款以担保贷款为原则,信用贷款为例外。

(6)依法经营,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7)公平竞争原则。

商业银行虽然是特殊企业,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并没有超出法律规定的有别于其他企业的特权。在市场运作中仍然必须遵循市场规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从而保障金融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

(8)依法接受监督的原则。

依照《中国人民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必须依法接受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

8. 《渔业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案】《渔业法》的主要内容包括:(1)渔业生产的基本方针

《渔业法》确定的我国渔业生产的基本方针是“以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

(2)对养殖业和捕捞业的重要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渔业养殖和捕捞活动,防止不合理的捕捞活动对渔业资源的破坏,《渔业法》对养殖业和捕捞业设立了几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包括:

①渔业养殖证制度。为了缓解渔业资源的供需矛盾,对于从事养殖生产的单位,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许可其从事养殖生产;

②捕捞许可证制度。《渔业法》规定:凡从事内水、近海捕捞业者,必须取得捕捞许可证,方可从事捕捞活动。捕捞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和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3)对渔业资源的保护措施

《渔业法》规定了以下对渔业资源的保护措施:

①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受益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专门用于增殖和保护渔业资源;

②实行捕捞禁、限措施。包括不得在禁渔区和禁渔期进行捕捞,不得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禁止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

9. 经济法有哪些渊源?

【答案】我国法的渊源基本上是成文的制定法,经济法也不例外。基于经济法的特性,还需要考虑一些其他的法源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