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例摘要:男性,20岁,学生,因发热、食欲减退、恶心3周,皮肤黄染2周入院。患者3周前无明显诱因发热达38℃,无发冷和寒战,不咳嗽,但感全身不适、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右上腹部不适,无呕吐,曾服感冒药无好转。2周前家人发现皮肤发黄,尿色亦黄,无皮肤瘙痒,睡眠稍差,排便正常,发病以来体重无明显变化。既往体健,无肝炎及胆囊炎和胆石症史,无药物过敏史。无输血史,无疫区接触史。查体:T37.8℃,P84次/分,R18次/分,BP120/80mmHg。一般情况可,皮肤略黄,无苍白和出血点,浅表淋巴结无肿大,巩膜黄染,结膜无苍白,咽(-)。心肺(-),腹平软,肝肋下2.5cm,质软,轻压痛和叩击痛,脾侧位肋下刚触及,移动性浊音(-),下肢无水肿。实验室检查:Hb126g/L,Ret1.0%,WBC5.2×109/L,N65%,L30%,M5%,PLT200×109/L尿常规(-),尿胆红素(+),尿胆原(+);粪便常规(-),潜血(-)。
甲公司被乙公司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案件。以下相应的机关和当事人实施的行为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甲公司为维持生产经营,经法院批准向乙公司支付货款10万元。 未经法院批准,甲公司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费、电费等5万元。 开户银行直接从甲公司账户上扣划5万元抵还所欠本银行的贷款。 乙公司以欠甲公司的8万元债务依法抵销了甲公司欠乙公司的8万元债务。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不应解除。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中,()不属于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情形。 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的。 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 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违反法律的。 股东会的会议表决方式违反行政法规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向法人发行的股票,只能是记名股票。 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只能是无记名股票。 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发行股票必须同股同价。
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乙公司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但甲公司以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为由表示异议。乙公司遂提出各种事由,以证明甲公司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下列不属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形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