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13101法学综合之国际经济法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 摘要
一、概念题
1. Incoterms 2000
【答案】Incoterms 2000即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国际商会对国际贸易中应用最广泛的国际惯例为基础公布的具有国际性的通则解释的修订,在2000年1月1日生效,属于国际贸易惯例,具有选择性、非强制约束的特点。当事人可对贸易术语作出自己的约定,约定优先。包括13个贸易术语,分为4组:E.F.C 和D 组。只涉及责任、风险、费用的划分,不涉及所有权转移; 尽管涉及运输,但只调整买卖双力间权利义务,不含承运人:尽管规定义务,但不涉及违反义务的合同责任。
2. 税收管辖权
【答案】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主张的征税权。国际税收关系中的一系列矛盾问题,包括国际重复征税问题,都与国家行使其税收管辖权有密切的关系。税收管辖权的效力根据在于国家主权,各国在税收上总是基于主权的属人性质和属地性质来确定主张各自的税收管辖权。
3. preferential duly
【答案】优惠关税(preferential duty),又称特惠关税,是对来自某一国家和地区的商品,全部或部分给予特别优惠的低关税。优惠关税的给予可以是互惠的,如通过双边协定,相互给予优惠关税,也可以是非互惠的,即由一方给予另一方单方面的非反向的优惠关税,如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按照普惠制原则的优惠关税。还可以依照最惠国原则给予优惠关税。
4. 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答案】Standby letter of credit,即备用信用证,又称担保信用证,是指不以清偿商品交易的价款为目的,而以贷款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它是集担保、融资、支付及相关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金融产品,因其用途广泛且运作灵活,在国际商务中得以普遍应用。
5. 国际经贸惯例
【答案】国际经贸惯例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之一,是调整私人国际经济交往的国际惯例,是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原则和规制。作为国际惯例的一种形式,国际经贸惯例的形成需具备两个因素:一是物质因素,即有重复的类似行为; 二是心理因素,即人们认为有法律拘束力。从其效力的强弱来看,国际经贸惯例一般属于任意性惯例。
6. 自然人存在
【答案】自然人存在,是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所适用的四种类型的服务之一,
即一成员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身份在另一成员境内提供服务,如一国演员、教师、医生到另一成员境内举办演唱会或提供专业服务。
7. 贸易术语
【答案】贸易术语(Trade Terms)又被称为价格术语(Price Terms),是指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示成交价格的构成和交货条件,确定买卖双方风险、责任、费用划分等问题的专门用语。贸易术语的标准化、规范化,简化了交易程序,节约了交易时间和费用,减少了贸易中的纠纷,对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
8. 国际金融法
【答案】国际金融法是监管国际金融交易的法律规范。国际金融法存在于国际组织或机构制订的法律或规则之中,在全球层面,如世界银行制订的法律或规则; 在国际区域层面,如欧洲中央银行等制订的法律或规则; 还存在于一个国家内部法律系统之中,如美国的《金融发展改革法》等。
二、简答题
9. 判断:我国尚未加入1965年《关于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投资争端公约》。
【答案】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我国于1990年2月签署了《华盛顿公约》,1993年2月6日正式加入此公约,同时提出保留条件:对公约第24条第4款,中国政府只考虑将由于征收和国有化而产生的赔偿争议交由ICSID 管辖。
10.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商法有什么区别?
【答案】国际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他国私人之间、国际组织与私人之间以及不同国籍私人之间,相互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国际商法是调整国际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原则不同
国际经济法学的基本原则包括经济主权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全球合作原则、有约必守原则,从原则中可以看出,国际经济法侧重在尊重国家主权的基础上,平等互利地开展合作; 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侧重于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公正原则。虽然两者有共同之处但是侧重点不一样。
(2)主体不同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要比国际商法主体广泛,除了一般的商事组织外,还包括国家和国际组织; 而国际商法的主体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能够承担权利义务的法律人格,既包括特殊的国际商事主体国家,也包括一般的商事主体国际商事组织。
(3)调整对象不同
国际经济法调整的不仅包括一般的商事交易,如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货物运输,还包括国家或者国际组织对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管制,例如对外汇方面和国际税收方面的管制。即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除了平等主体的商事活动外还包括国家的行政管理活动。而国际商法调整的对象仅仅
是平等主体的商事活动。
(4)调整方法不同
国际经济法侧重于国家统治,但是国际商法侧重的是传统私法中意思自治原则。
(5)内容不同
国际商法包括的内容要比国际经济法狭窄的多,国际经济法调整的范围更广一些。
(6)法律渊源不同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既有国际立法、国际惯例也有国内立法,除此之外还包括国际组织的一些决议。
11.加注任何批注是不是都会使提单成为不清洁提单?
【答案】并非加注任何批注都能使提单成为不清洁提单,只有加注不良批注才能使提单变为不清洁提单。
(1)清洁提单是指提单上未附加表明货物表面状况有缺陷的批注的提单。承运人如签发了清洁提单,就表明所接受的货物表面或包装完好,承运人不得事后以货物包装不良等为由推卸其运送责仟。在签发清洁提单的情况下,如交货时货物受损,就说明货物是在承运人接管后受损的,承运人必须承担赔偿责任。银行在结汇时一般只接受清洁提单。清洁提单并不是不能加任何批注。有的批注并不会使提单成为不清洁提单。
(2)依国际航运协会在1957年通过的一个决议,认为在提单中加注下列批注的情况下,不能视其为不清洁提单而拒绝接受:
①批注未明显说明货物或包装不令人满意;
②批注所强调的是承运人对由于货物的性质或包装所引起的风险不负责任的内容;
③批注是关于否认承运人知道货物的内容、重量、尺码、质量或技术规格的内容。依上述标准,如提单中加注有“旧桶’,、“不负锈损责任”、“重量不知”等批注时,仍应视其为清洁提单。
12.简述国际支付方式的种类和规则。
【答案】(1)国际支付方式的种类
国际贸易的支付方式主要分为两大类三种:一类是收付双方不由银行提供信用,但通过银行办理的方式,如买方直接付款和银行托收。另一类是由银行提供信用,收付双方从银行得到信用保证和资金融通的便利,如信用证。
①汇付,是指付款人通过银行将款项汇交收款人。在国际贸易中如采用汇付,通常是由买方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时间通过银行将货款汇交卖方。汇付属于商业信用。
②托收,是指银行依据所收到的指示处理金融单据和商业单据,以便于取得付款和/或承兑,或凭以付款或承兑交单,或按照其他条款和条件交单。简单而言,国际贸易中的托收(collection )是指卖方以买方为付款人开立汇票,委托银行代其向买力一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力一式。
③信用证,是银行以本身的信誉向卖方提供付款信用与担保的一种方式,意指一项约定,无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该约定不可撤销并因此构成开证行对于相符提示予以兑付的确定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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