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宪法与行政法2004考研试题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研真题
● 摘要
2004年中国人民大学宪法与行政法专业试题
一、名词解释
1.立宪主义
[参考答案]立宪主义概念是多义词,涉及广泛的内容。有的学者从政治原理角度解释立宪主义,认为立宪主义是依据保障人权、确立权力分立的宪法而进行统治的政治原理。有的学者从制度意义上解释立宪主义,认为立宪主义是一种这样一种政治状况:宪法是作为对政府的一种有效和重要的限制而起作用的,凡是一个以立宪制度为特征的政体,’宪法是政府的前提,而那些治理国家的人则要受宪法条款的约束。有的学者从抵抗权的价值出发解释立宪主义,认为立宪主义是一种限制国家权力、保护人权的一种思想或政治哲学。还有一些学者从秩序角度理解立宪主义,认为近代国家立宪主义是权力的行使遵循一定形式和一定程序的、受限制的宪法秩序。这些定义共同的特点是:第一,强调权力制约在立宪主义思想中的地位,把立宪主义理解为一种人权保障的手段;第二,作为一种政治哲学,立宪主义是科学地组织国家权力和方法与原则,其作用在于保证国家权力地合理性;第三,宪法是立宪主义的基础,宪法是否具有正当性,决定立宪主义的实现程度。
[参考资料]徐秀义,韩大元: 《现代宪法学基本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2.宪法判例
[参考答案]宪法判例是一种重要的宪法渊源,它一般产生于实行不成文宪法的国家。在这些国家中,上级法院的判例对下级法院具有约束作用,同一法院的先前判例对以后的判决产生约束力,而且当这些国家的最高法院可以对法律或者是重要的宪法事项进行违宪审查时,就产生了最高法院对违宪审查案件所作出的判例对下级法院适用和理解宪法规范的含义起到约束作用的结果。这些由最高法院所作出的违宪审查判例就是宪法判例。
[参考资料]许崇德主编:《宪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3.住宅安全权
[参考答案]指公民居住、生活、休息的场所不受非法浸入或者非法搜查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与保护公民的私生活和家庭亦有着密切的关联性。住宅安全权是人身自由的一种延伸,也是公民对国家或公共权力的一种权利。
[参考资料]许崇德主编:《宪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4.财产权
[参考答案]财产权是指财产上的私权,即一切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不仅包括物权,也包括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私法上的权利,同时还包括具有财产权性质的公物使用权(如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水利权) 等公法上的权利。
[参考资料]许崇德主编:《宪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5.即时性行政强制
[参考答案]指当根据目前的紧急情况没有余暇发布命令,或者虽然有发布命令的余暇,但若发布命令便难以达到预期行政目的时,为了创造出行政上所必要的状态,行政机关不必以相对人不履行义务为前提,便可对相对人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
[参考资料]胡锦光等著:《行政法专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6.行政立法
[参考答案]广义上的行政立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一切规范性文件的活动。狭义的行政立法特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行政法规和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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