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库>考研试题

2017年浙江工商大学诉讼法学之刑事诉讼法学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

  摘要

一、概念题

1. 不起诉

【答案】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没有必要起诉的,依法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处理决定。《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制度可以分为三种,即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的不起诉。

2. 司法补救

【答案】司法补救是指由国家承担给予为国际公约所承认的权利或自由受到侵犯的人以有效的补救的义务,任何人当宪法或法律所赋予他的基本权利遭受侵害时,有权由合格的国家法庭对这种侵害行为作有效的补救。

3. 公司债

【答案】公司债是指基于公司债的发行,在债券持有人和债券的发行公司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公司债是以有价证券形式表彰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它向公众募集的债务,标的以金钱为限,是一种金钱之债。公司债满足公司的融资需求和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有利于健全公司的财务结构,特别是负债结构,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包括有无担保公司债、是否记名公司债、国内外公司债、实物债券、凭证式债券和记账式债券等。

4. 退回补充侦查与自行补充侦查

【答案】(1)退回补充侦查是指决定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进行补充侦查。自行补充侦查是指决定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自行对案件进行的补充侦查。

(2)退回补充侦查与自行补充侦查的区别

①案件不同。退回补充侦查的只能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而自行补充侦查的案件既可以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也可以是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

②补充侦查的机关不同。退回补充侦查的机关只能是公安机关,自行补充侦查的机关是检察院,但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

5.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答案】(1)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的,

命令其不得擅自离开住所或者居所并对其活动予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方法。

(2)二者有以下区别:

①取保候审分为保证人式的取保候审及保证金式的取保候审,后者需要交纳保证金,而监视居住一律不需要交纳保证金。

②期间不同。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而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③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会见他人; 而监视居住期间,未经监督机关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会见他人。

6. 被告人

【答案】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是指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者自诉人提起自诉以后,在判决宣告以前,因受到刑事追究而参加法庭审判的当事人。构成被告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受到人民检察院或者自诉人的控诉,另一个是人民检察院或者自诉人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控诉是向人民法院提出的。

7. 弹勃式诉讼

【答案】弹勤式诉讼是指古巴比伦、古希腊、古罗马共和国等奴隶制国家以及欧洲封建制早期的一些国家实行的一种诉讼模式。其基本特征是:

①控诉与审判职能分离,遵行“没有告诉人就没有法官”的不告不理原则。

②审判以言词辩论的方式进行,诉讼中注重发挥争讼双方的作用,他们在法庭上地位平等、权利对等,可以相互对质和辩论。

③法官处于消极仲裁者的地位,只负责听取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情况,审查他们提供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和作出裁决。

④在弹勤式诉讼中,利害相对的诉讼双方各执一词,是非曲直难以判断,法官遂求助于神,希望神灵给予一定的启示来甄别某些争议事实的真伪和双方主张的曲直。

8. 强制指定辩护与任意指定辩护

【答案】(1)强制指定辩护与任意指定辩护的概念

强制指定辩护是指在下列情形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

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

任意指定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强制指定辩护和任意指定辩护的区别

①出现情形不同。前者必须是出现了法定的三种情形; 后者是由于经济困难和其他原因。 ②启动主体不同。强制指定辩护是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关启动的; 任意指定辩护则是通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及其近亲属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而启动的。

二、简答题

9. 什么是期间,期间与期日存在哪些区别?

【答案】(1)期间和期日的概念

期间是指公安司法机关以及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应当遵守的时间期限。

期日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共同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特定时间。

(2)期间与期口的区别

①期间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各自单独进行某项诉讼活动的时间要求; 而期日是公安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共同进行某项诉讼活动的时间要求。

②期间原则上由法律规定,一般不能变更; 而期日由公安司法机关指定,遇有特殊情形时,可以另行指定。

③期间为一个时间段,即从一个期日起至另一个期日的一段时间; 而期日是一个特定的时间单位,如某日、某时。

10.简述刑事赔偿请求的提出。

【答案】(1)刑事赔偿请求权人

刑事赔偿请求权人是指有权提出刑事赔偿申请,要求国家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人。刑事赔偿请求权人包括:

①受害人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赔偿请求权原则上应由受害者行使,被害者有能力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却不提出的,意味着他放弃自己的赔偿请求权。这里的受害者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

②委托代理人

在实践中,有时受害者确实由于疾病、伤害等原因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或无力表述自己的意思时,应当允许其委托代理人行使请求权。

③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

受害人死亡不会导致其赔偿请求权消灭。受害者死亡后,应当由其继承人优先行使请求权,然后才由其他对受害者具有扶养义务的亲属行使请求权。

(2)刑事赔偿请求的方式

刑事赔偿请求不应采取提起诉讼的方式。提出赔偿请求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即提交刑事赔偿申请书,提出赔偿申请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