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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民法学2002考研试题考研真题

  摘要

清华大学2002年硕士生入学考试试题

专 业:民商法学

考试科目:民法学

试题内容:

一、界定下列概念(共15分,每个概念3分)。

法律事实 隐名合伙 融资租赁合同 共同危险行为 法定继承

二、简要回答下列目题(共55分)。

1、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之间的关系表现在哪几个方面?(7分)

2、表见代理的概念与构成要件是什么?(6分)

3、简评我国合同法第5l 条关于无权处分的规定。(7分)

4、你如何认识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与公信原则?(7分)

5、简述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物上请求权、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之间的关系。(7分)

6、简述债的关系上的义务群。(7分)

7、著作权的限制表现在哪些方面?(7分)

8、简述侵害肖像权的具体表现。(7分)

三、试评我国现行法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制度(15分)。

四、案例分析(15分)

华武与华文系同胞兄弟,其母早丧,其父华美斋于1955年侨居印度尼西亚至今。1984年2月,华文在华武处看到4只玉雕古瓶,十分可爱询问其兄华武,方知它们是其父出国前交由华武保管的。华文要取走2只,华武称:“我仅为保管人,无权给你,华文无话。1986年3月,华美斋病逝于印度尼西亚。4月1日,华文便催其兄华武议分上述玉雕古瓶。经华武与其弟华文商议,二人将于1986年4月7日专程赴胞叔华美堂家,请胞叔华美堂主持议分古瓶。1986年4月5日,华文遇急事必须外出他地,授权其未婚妻庄若君代为办理,并给华武、华美堂写了信,其中载有“由小庄作全权代表”字样。1986年4月7日,庄若君携该信抵达华武家,见其家境困难,颇感不忍。同日,庄若君与华武一起抵达华美堂家。在议分古瓶时。庄称华文重手足之情,念哥哥生活困难,决定一只古瓶也不要,全部由哥哥继承这些古瓶。华武与华美堂劝庄慎重考虑,但庄一再声称:“华文执意不要,她作为代表无权改变所受之命。”华美堂见事已至此,便命华武制作遗产分配协议一份。华武与庄若君签署该协议,华美堂作为中间人附签。华武深感庄若君贤惠大度,为弟弟与庄定婚而欣喜。分瓶后,便从4只古瓶中挑选最珍贵的羊脂玉瓶一只赠给庄。庄起初不肯接受,后在华武与华美堂的轮番劝说下,收下羊脂玉瓶。但在携瓶回家的路上,庄失手把该瓶摔成碎片。

1986年4月9日,华文从外地归来,得知上述信息,气得死去活来,一方面宣布与庄解除婚约,同时找华武、华美堂要求重分古瓶。华美堂怒斥华文无理取闹,华武则表示由华文在所剩3只古瓶中挑选1只。但华文坚决要2只,又遭华武反对,兄弟俩未达成协议。此外,华文要求庄若君赔偿因其摔碎羊脂玉瓶所致损失。

1986年4月10日,华文、华武收到由印度尼西亚寄来的华美斋的自书遗嘱1份。该遗嘱规定4只玉雕古瓶分割如下:1、其中2只留给华武:2、另外1只由华文继承:3、剩余的最珍贵的羊脂玉瓶1只必须赠给挚友杜海梦。

华文、华武不同意该遗嘱关于古瓶的分割方案,但杜海梦坚决要求执行该遗嘱。 问:该案涉及哪些法律关系?应如何解决该案纠纷?理由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