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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州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基础理论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信托

【答案】信托是指当事人一方即委托人将财产转移或者设定于他方即受托人(或称信托人);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法律行为,即为第三人即受益人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 受托人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信托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

2. 广告审查

【答案】广告审查是指在广告发布前对广告的内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核的活动。它是广告监管中的事前预防机制,目的在于通过审查,防患于未然,确保广告的真实、合法,从而防止广告违法行为的发生。

3. 价格构成

【答案】价格构成,又称价格结构,即形成商品价格的各种要素及其组成情况,具体的价格构成应包括生产商品与提供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税金、利润以及正常的流通费用等。

4. 产品瑕疵

【答案】产品瑕疵,产品瑕疵是指产品不具有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瑕疵产品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规定。是区别于产品缺陷的法律概念。广义地说,是指产品不符合其应当具有的质量要求; 狭义地说,仅指一般性的质量问题,如产品外观、使用性能等方面的质量问题。

5. 特殊企业

【答案】特殊企业是相对于公司、合伙、一般国有企业、合作制或集体所有制企业等普通企业形态或形式而言的,是指依特别法、专门法规或行政命令设立和运作的企业。

6. 经济法的习惯法

【答案】经济法的习惯法是指由国家认可并赋予法律效力的经济习惯。也就是说,经济习惯经国家认可并赋予法律约束力就起了质的变化,就成了经济法的习惯法。习惯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之一,属于经济法的渊源。在当代中国,习惯法也属于经济法的渊源,但不是主要渊源。

7. 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

【答案】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是我国消费者法规定的消费者的九项权利之一,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

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8. 行政法与经济法

【答案】行政法是指调整国家行政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是指调整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与行政法有以下区别:

(1)调整对象不同

经济法调整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行政法以调整行政管理关系。

(2)法律关系主体不同

经济法的主体中的协调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和国家授权的组织,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 行政法主体中的行政主体除了国家授权的组织以外,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

(3)作用不同

经济法对于引导、推进和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行政法对于引导、推进和保障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4)调整方法不同

经济法对于违反经济法义务而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追究多种经济责任和非经济责任的制裁形式。行政法对于违反行政法义务而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主要采取行政制裁的形式。

二、简答题

9. 纳税申报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案】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也是基层税务机关办理征收业务、核定应收税款、开具纳税凭证的主要依据。纳税申报的基本要求:

(1)纳税人必须依法进行申报,向主管税务机关如实报送纳税申请表、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纳税资料。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申报、报送事项。

(3)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时,必须报告主管税务机关,酌情延期申报,并由主管税务机关重新核定纳税额; 延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定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10.什么是国家外债法律制度?

【答案】外债,是指我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及金融机构、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机构用外国货币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债务。国家外债法律制度包含:

(1)我国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外债管理体制,即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三个部门共同实施分工管理;

(2)发行国家外债应当遵循国家主权原则、经济效益原则和量力而行原则;

(3)国家对外债的管理包括国家外债的结构管理、国家外债的统计监测管理和国家外债的偿还管理等三个方面。

11.什么是预算决算监督?

【答案】预算决算监督,是指负有法定监督权的机关,依照预算法规定,对国家预算决算执行情况进行的监督,预算决算的监督根据主体不同,可以分为权力机关的监督、政府的监督和政府专门机关的监督。

(1)权力机关监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对中央和地方预算决算进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对本级和下级预算决算进行监督; 乡级人大对本级预算决算进行监督。权力机关行使监督权的主要形式是组织调查和询问、质询。

(2)政府监督。各级政府有权监督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在预算执行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行为,依法予以制止和纠正。

(3)政府专门机关监督。财政和审计部门有权对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12.简述企业设立登记管理制度。

【答案】企业设立登记管理制度包括企业登记的范围、管辖和程序。

(1)企业登记的范围

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进行企业法人登记; 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要进行营业登记。

(2)企业登记的管辖

企业设立登记的管辖主要涉及管辖的机关以及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企业设立的管辖各国立法规定不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登记的主管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其管辖层次分三级,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实行分级登记管理的原则。

(3)企业设立登记的程序

①企业设立登记的申请

企业办理设立登记必须提出设立登记的申请。企业设立登记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登记申请书。登记申请书应当载明法律要求说明开业登记的全部事项。

②企业设立登记的审查

a. 形式审查

其主要任务是审查申请人应依法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应填报的各种表格数量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形式上的审查为实质上的审查创造条件。

b. 实质审查

即对企业设立申请人所填报的各项登记事项和提交的登记申请书、注册书以及其他有关文件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具备企业设立的各项条件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