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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央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620现代汉语、古代汉语之古代汉语考研冲刺密押题

  摘要

一、解释加点或划线词

1. 跻彼公堂,称彼兕觥

【答案】跻:登。

称:举起。

2. 犹缘木而求鱼也。 .

【答案】缘:攀登。

3. 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陪邻? ..

【答案】(1)鄙:边邑,用如动词。

(2)陪:增加(土地)。

4. 以母则不食,以妻则食之。(《孟子·滕文公下》)

【答案】介词,引进动作行为的原因,因为,由于。

5. 自牧归荑,洵美且异。

【答案】洵:确实。

6. 都城過百雉,國之害也。

【答案】都:都城。

7. 诛三父等而夷三族。(《史记·秦本纪》)

【答案】夷:诛杀,消灭。

8. 居有倾倚柱彈其劍歌曰長俠歸来乎食無魚

【答案】来:用在动词后,表示动作的趋向。

二、名词解释

9. 通假字

【答案】通假字是指用读音相同或者相近的字代替本字的语言现象。它是中国古书的用字现象之一,“通假”就是“通用、借代”,即用读音相同或者相近的字代替本字。汉字是由象形、象意的文字发展起来的,但很多代表某些事物的概念不能用象形、象意的方式随时造出文字来表现,于是就假借已有的同音或音近的字来代表,借来的字只能作为临时工。如“蚤”与“早”;如“当”与“倘”。通假字本质上不属于错字或别字,它是正常的文言现象,其特点是“因音通假”。

10.反切

【答案】反切是中国传统注音法中用两个汉字合起来为一个汉字注音的方法。有时单称反或切。用反切注音时,被注音字称被反切字,简称被切字。反切的基本原则是反切上字与被切字的声母相同,反切下字与被切字的韵母(包括介音)和声调相同,即取反切上字的声母,取反切下字的韵母和声调,组合在一起就是被切字的读音。例如“坛,徒干切。”反切的产生,是为了补救读若、直音注音方法的不足,是汉字注音方法的一个巨大的进步,标志着汉语语音学的开始。但是使用起来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在认读反切注释时不知道反切字的读音,那么反切就没有起到注音的效果。

11.直音

【答案】直音是指用同音字给汉字注音的方法,即直音法。直音法是古代汉语中较为常用的注音方法之一,如:郯,音谈。(《经典释文·左传僖公四年注》)

12.甲骨文

【答案】甲骨文是中国已发现的古代文字中时代最早、体系较为完整的文字。殷商时期人们崇尚占卜,甲骨文主要指殷墟甲骨文,又称“殷墟文字”、“殷契”,是殷商时代刻在龟甲兽骨上的卜辞文字。它上承原始刻绘符号,下启青铜铭文,是汉字发展的关键形态。现代汉字即由甲骨文演变而来。

13.入声韵

【答案】入声韵是指以塞音作韵尾的韵类,它是古代汉语中韵母的一大类。入声韵属仄声,指一个音节以破音/p/、/t/、/k/作结,发出短而急促的子音。中古入声韵中,屋沃烛、觉、药铎、陌麦昔锡、职德等韵以[-k]收尾; 质术栉物迄没纥、月曷末鎋黯屑薛等韵以[-t]收尾; 缉、合盍叶帖洽狎业乏等韵以[-p]收尾。入声在现代标准汉语(即普通话)中己不复存在,但在汉语的一些方言以及汉藏语系的一些其他语言中则仍能找到入声的踪迹。

14.意动用法

【答案】意动用法是古代汉语中形容词和名词活用为动词的特殊用法。形容词的意动用法,是指主观上认为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具有这种性质或状态,形容词用如意动时,它后面的成分就是它的宾语。如“美其服”,就是认为他的衣服美。名词用如意动,则是把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

物看成这个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如“夫人之,我可以不夫人之乎? ”

三、分析题

15.阅读下列这段古文,解释下加横线的虚词的用法。

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公弗许。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公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

【答案】(1)郑武公娶于申:介词“于”用来引进处所,略等于现代的“在”“到”“从”“对于”“在……方面”等意义。

(2)生庄公及共叔段:连词“及”,用来连接名词,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和”“与”。

(3)故名曰寤生:连词“故”,用来连接因果复句中的结果分句,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所以”。

(4)遂恶之:

①连词“遂”,用来连接因果复句中的结果分句,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因此”。

②人称代词“之”指代郑庄公。

(5)亟请于武公:副词“亟”,修饰动词“请”,表示“屡次”。

(6)公弗许:副词“弗”,修饰动词“许”,译为“不”。

(7)公曰:“制,岩邑也:语气词“也”,在句末表示判断。

(8)虢叔死焉,“焉”兼有介词“于”和代词“此”的功能,可译为“在那里”。

(9)谓之京城大叔:人称代词“之”,代指“共叔段”。

16.说明以下句子各包含什么样的句法特点。

(1)彼秦者,弃礼义而尚首功之国也。(《战国策·赵策》)

(2)而为之箪食与肉,真诸橐以与之。(《左传·宣公二年》)

(3)商书曰:“无偏无党,王道荡荡”,其祁奚之谓矣。(《左传·襄公三年》)

(4)圣人有百,吾孰法焉? (《荀子·非相》)

(5)虽使五尺之童适市,莫之或欺。(《孟子·滕文公上》)

(6)吾尝三仕,三见逐於君。(《史记·管晏列传》)

【答案】(1)该句是以“……者……也”为典型标志的判断句。

(2)“为之箪食与肉”是双宾语句。“之”是间接宾语,“箪食与肉”是直接宾语。

(3)“其祁奚之谓矣”,宾语前置,正常语序应为“其谓祁奚矣”,“之”是宾语前置的标志。

(4)“吾孰法焉”,宾语前置,疑问代词作宾语时前置在古代汉语中很常见,正常语序应为“吾法孰焉”。

(5)莫之或欺,没有人欺骗他……或,句中语气词,与“莫”呼应构成“莫之或……”习惯格式,强调“没有一个人这样做”的意思。

(6)三见逐於君,“见+动词”是古代汉语中典型的被动句式。在现代汉语中仍有遗留,如“见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