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补偿原则的限制条件是()。 以实际损失为限。 以保险金额为限。 以保险利益为限。 以投保时的保险价值为限。
坚持损失补偿原则的意义在于()。 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 维护保险人的利益。 防止被保险人通过赔偿而得到额外的利益。 避免保险演变成赌博行为以及诱发道德风险的产生。
统计用区划代码()。 第一段为3位数字。 第二段为2位数字。 第三段为6位数字。 第一段为6位数字。
确定近因的基本方法有:() A、从最初事件出发,按逻辑推理直到最终损失发生,最初事件就是最后一个事件的近因。 B、从最初事件出发,按逻辑推理直到最终损失发生,倒数第二个事件就是最后一个事件的近因。 C、从损失开始,自后往前推,追溯到最初事件,最后的事件就是近因。 D、从损失开始,自后往前推,追溯到最初事件,如没有中断,最初事件就是近因。
被保险人一旦违反保证事项,其后果是()。 保险合同即告失效。 保险人拒绝赔偿损失。 保险人拒绝给付保险金。 除人寿保险外,保险人一般不退还保险费。
根据近因原则,下列处理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