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共湖南省委党校土地资源管理学(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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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共湖南省委党校土地资源管理学(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一) . 2 2016年中共湖南省委党校土地资源管理学(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二) 12 2016年中共湖南省委党校土地资源管理学(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三) 23 2016年中共湖南省委党校土地资源管理学(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四) 33 2016年中共湖南省委党校土地资源管理学(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五) 46
一、名词解释
1. 土地所有与土地所有权
【答案】(1)土地所有是指对于土地的全部的拥有或占有。
(2)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是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实行占有、使用、收益和依照国家法律作出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土地所有权内容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
我国土地所有权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前提的,土地为国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所有权可分解为占有权(是指权利主体对其土地的掌握和控制)、使用权(是按照土地的性能和用途进行事实上的利用和运用)、收益权(是基于行使土地所有权而取得的经济收入)和处分权(决定土地在法律上的命运,集中体现所有权的作用)。
2. 土地权利
【答案】土地权利是指权利人按照法律的规定直接支配土地的权利。我国现行的土地权力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物权。土地所有权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情况; 土地使用权也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土地他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3. 土地资源
【答案】土地资源是指可以利用而尚未利用的土地和已经开垦利用的土地的总称,除此之外,还包括这些类型土地的数量和质量。土地资源是农业自然资源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其他农业自然资源(水、气候、生物)赋存和依附的基础。土地资源的分类一般要经过对土地的资源价值和利用功能的评价以后,才能确定其是一种什么样的土地资源,如宜农土地资源、宜林土地资源、旅游用地、交通用地等等。
4. 土地资源管理学
【答案】土地资源管理学是以研究协调控制“人和土地”这个大系统的各个组成要素,使之
,放大其生产能力以达到充分、合理利用与保护土地资源的一门科学。产生系统效应(组合效应)
土地资源管理学的内容包括土地地籍管理、土地利用管理和土地规划管理,具体可分解为:土地数量管理、土地质量评价、土地地权管理、土地法律管理、土地经济管理、土地生态管理、土地规划管理和土地利用监督等项内容。
二、简述题
5. 简述土地利用预测的必要性和常用方法。
【答案】土地问题是当今世界令人瞩目的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由于人口和经济发展均与土地利用之间存在着密小可分的联系,当人们谈及人口和经济发展的远景设想时,必然要把土地(包括数量、质量和用地结构等)作为重要的限制因素来加以考虑。在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首先必须进行的控制项目,从未来学角度说,就是对未来土地利用的预测问题。
近年来,随着人口的迅速增长和社会经济的飞跃发展,对土地需求量不断递增,出现了世界范围内的土地紧缺现象,已经引起人们对未来的土地利用及其保证程度的严重关切。为了有效地解决人地比例的紧张状况,就土地而言,应在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生产率的同时,加强土地资源的科学管理。而控制是管理的基础,不能控制的事件很难管理好。
预测是人们对自然施行控制的重要手段,预测研究是人类合理的创造性活动的起点,经过计划(规划)、决策和组织等项步骤使人类合理的创造性活动得以实施。对土地资源施行人为控制,意味着不能消极地跟着事件后面去管,而且要以对未来土地利用的预测研究为依据,来指导当前应该采取的正确行动和合理措施,只有这样才有可能真正达到对全国土地资源实行科学管理的目的。
综上所述,为了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科学管理,必须开展土地利用远景预测研究。由于我国相当长的时期内没有形成完整的土地资源管理的工作体系,在土地利用上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干了不少违背客观规律的事情,受到了自然界的惩罚,这些严重教训必须记取。应当迅速改善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现状,对当前和未来的土地利用施行人为控制,不能放任自流,任其发展。在抓好当前土地资源管理工作的同时,要及时组织力量对未来土地利用开展预测研究,分期分批地制订好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把现状管理和远景预测有机地结合起来,抓好当前土地资源管理工作来影响、控制以及改变未来的土地利用。
6. 土地登记应依据哪些法律?
【答案】土地登记的法律依据包括实体法律依据和程序法律依据。
(1)实体法律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土地所有权、土地权属的有关规定;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土地权属的规定;
③《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1962年9月)对生产队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规定;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确认土地权属,开展土地登记、土地调查工作的规定;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的规定;
⑥《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了土地抵押的范围、抵押登记效力等;
⑦《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除对《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作了具体化的规定外,还明确规定了士地证书式样由国土资源部统一制定;
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⑨系《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2)程序法律依据
①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登记规则》(1989);
②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暂行办法》。
7.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与抵押有哪些法律特征?
【答案】(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法律特征
①出租的主体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
即可以是政府直接出租,也可以是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租赁给其他使用者的行为。政府直接出租土地使用权的有偿供地方式,即政府直接将土地使用权租赁给用地者使用,并由用地者按年或月支付租金。这是国有土地所有者出和土地使用权。另外一种土地使用权出租是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和赁给其他使用者的行为。
②政府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承租人必须按照出租合同规定的条件使用土地
在土地使用者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中有两种土地使用权,一种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这种使用权的享有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要求,在完成规定的开发任务后方可出租士地使用权。另外一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这种土地使用权的享有者需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补办出让手续或与政府签订有关文件后方可出租土地使用权。
③出和是有期限的
出租期满后承租人应按要求返还其承租的土地,包括地上建筑物与附着物。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有权使用土地,但无权处分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中的处分权能仍归出租人享有。
(2)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法律特征
①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债权人并不占有土地使用权,债务人保留对土地使用权的占有。 ②土地使用权担保的债务一经偿付,土地使用权在法律上的转让便立即失效。但如果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抵押权人对处分所得有优先受偿权。
③对于单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允许抵押,只在因为房屋抵押时才允许随房屋一起抵押,并且缴纳土地使用叔出让金是抵押权人实现划拨土地抵押权的先决条件。
④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实现是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标的的抵押行为发生的过程。无论是抵押权的设定,还是抵押权的实现与消灭,都是通过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的签订与实现而完成的。
8. 何谓土地生态管理?
【答案】土地生态管理就是通过对土地经济发展的全面规划和土地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为达到保护土地生态系统和改善土地环境的目的而进行对土地资源的日常管理。
目前常用的管理方法之一就是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因为人类的任何活动都要占用土地,研究土地改变利用方式后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预先采取一些必要的技术措施,制定出对人类环境最佳的土地利用方案,并将其作为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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