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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沈阳农业大学土地与环境学院土地经济学(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行政划拔

【答案】行政划拔是指土地由国家行政机关调拨使用。

2. 区位地租

【答案】区位地租是指经营不同区位的土地所获得的收益差额。

3. 土地使用权

【答案】土地使用权是指依法对一定土地进行利用、管理并取得收益的权利,是土地使用制的法律体现形式。

4. 市场比较法

【答案】市场比较法是指用已经成交的土地与待估土地相比较,以此推出土地的价格。

5. 土地估价机构

【答案】土地估价机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制土地估价中介机构,名称应明确为有限责任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设立的合伙制土地估价中介机构土地评估机构,名称应明确为事务所。

6. 租赁权

【答案】租赁权是指承租人对他人物品的占有权、利用权、收益权,没有处分权一一如再出租等(其使用权还归出租人,出租被视为行使使用权的一种方式)。

7. 土地使用权出让

【答案】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在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予。

8. 土地制度

【答案】土地制度是指人们在一定社会制度下利用土地所形成的经济关系的总和,是社会经济基础的组成部分。

二、简答题

9. 简述土地管理的具体任务。

【答案】土地管理的具体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保护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

(2)调整土地关系;

(3)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必要限制;

(4)保证土地资源在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和各个项日上的正确分配与合理利用;

(5)实施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并正确课征土地税收,保证国有土地的地租收归国家,通过土地税收和土地有偿使用集中国家则政资金。

10.简述人类利用土地的四个阶段。

【答案】人类利用土地的四个阶段分别是:

(1)依赖大自然恩赐的渔猎阶段;

(2)利用大自然的初始阶段;

(3)较大规模和大规模开发利用土地的阶段;

(4)开发利用土地与保护耕地相结合的阶段。

11.中国城市土地使用制的改革的突出表现?

【答案】中国城市土地使用制的改革有一个发展过程。这个发展过程,突出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征收土地使用费(税);

(2)开展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试点;

(3)制定地方性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法规;

(4)修改宪法和土管理法;

(5)制定全国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法规与全面开放土地市场。

12.土地税收的功能。

【答案】土地税收的功能包括:

(1)保障国家财政收入;

(2)抑制土地征收;

(3)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4)引导土地利用方向;

(5)调节土地收益分配。

13.简述土地利用的基本经济原则。

【答案】土地利用的基本经济原则包括:

(1)先调查、评价、规划,后开发利用;

(2)扩大耕地面积与集约利用相结合;

(3)在农业优先的前提下,统筹安排用地比例;

(4)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

(5)专业化利用与综合利用相结合。

14.现行土地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答案】现行土地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包括:

(1)坚持城乡土地统一管理;

(2)土地管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3)建立完整、科学、有效的土地管理体系;

(4)在统一管理城乡土地前提下,发挥各行业开发、利用和保护土地的积极性。

15.简答农业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组织形式。

【答案】农业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组织形式包括以下几类:

(1)家庭经营型。包括种植业专业户和家庭农场,它是通过合同形式,接包其他农户转让的土地或承包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土地而形成的,其特点是仍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生产、经营、核算,集体在产前、产中、产后提供一定的服务。包括:种植专业户和家庭农场

(2)集体经营型。包括村办集体农场和厂办农业车问两种形式。其共同特点是:土地、农机等主要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使用权均属经营单位集体所有,统一组织生产、经营、核算。包括:村办集体农场,厂办农业车间。

(3)联合经营型。又称联户农场、粮农联合体等,其共同特点是农户(或其他组织)在承包到户的基础上,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以土地为纽带形成新的联合体。既有在某些生产环节的松散联合,即几个农户共同完成某些生产环节的劳动,按劳计酬的联合互助,也有农户和农户、或农户、村组、和技术、管理人员等,以土地使用权、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折价入股,组成的股份联合农场。股份联合农场,一般在银行建立账户,实行独立核算,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在分配上采取按劳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方法。

(4)规模服务型。在保持分户承包、经济核算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在生产和流通的主要环节,例如种子供应、机械耕作、排灌和收获、产品销售等方面的合作经营或集体的统一服务,使分散经营的农户达到规模经营的效果。

16.城镇土地分等与定级的关系。

【答案】城镇土地分等与定级的关系有两个:分等和定级。

分等是把一个城镇(一般以县区为单元)作为一个点来看待,分等就是把全区域各个城镇按照其社会经济、自然条件进行划分。一一它反映城镇之间的差异。

定级就是把一个城镇作为一个面来看待,对其不同区片进行质量划分。一一它反映城镇内部各区片的差异。

我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采用“等”和“级”两个层次的划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