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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多选] 北京市某国有企业2014年度境内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万元,该企业在A、B两国分别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9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5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30%。B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3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30%;租金所得1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20%。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 来源于AB两国的所得应当汇总计算抵免限额
B . A国所得的抵免限额是230万元
C . B国所得的抵免限额是100万元
D . 境内外所得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755万元

某保险经纪人为了招揽业务,在大街上张贴小广告,此行为违背了民法的()。 平等原则。 意思自治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 某企业单步骤连续生产甲产品,该产品按实际成本计价。该企业采用定额比例法将产品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与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2013年12月份有关甲产品成本资料如下:本月完工产品直接材料定额成本31500元、直接人工定额成本19600元、定额制造费用16800元:月末在产品直接材料定额成本4500元、直接人工定额成本2800元、定额制造费用2400元。其他生产费用资料见"产品成本明细账"。要求:不考虑其他因素,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第1.一2.题。下列计算正确的是()。 A.在产品应负担的直接材料成本4500元。 在产品应负担的直接人工成本3080元。 在产品应负担的制造费用2890元。 在产品应负担的制造费用2880元。 关于肝局灶性结节性增生的星状瘢痕征的MRI影像特点,正确的是() 肿块内出现T1WI高信号,T2WI高信号的放射状分隔,称星状瘢痕征。 肿块内出现T1WI低信号,T2WI低信号的放射状分隔,称星状瘢痕征。 肿块内出现T1WI高信号,T2WI低信号的放射状分隔,称星状瘢痕征。 肿块内出现T1WI低信号,T2WI高信号的放射状分隔,称星状瘢痕征。 肿块内出现T1WI等信号,T2WI高信号的网格状分隔,称星状瘢痕征。 对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的所得,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正确的有()。 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租金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乙公司属于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售价中不含增值税。商品销售时,同时结转成本。本年利润采用表结法结转。2013年11月30日,损益类有关科目的余额如下表所示:2013年12月份乙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37.5万元。(2)分配本月应付职工工资174万元,其中:生产工人工资120万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10万元,厂部管理人员工资14万元,销售人员工资30万元。(3)将扣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万元后的职工薪酬支付给职工。(4)将一项长期股权投资对外转让,收到款项210万元存入银行。该投资系2012年1月10日取得,取得时成本为200万元,采用成本法核算。(5)本月摊销自用无形资产成本64万元。(6)本月主营业务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5万元、教育费附加0.5万元。(7)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该公司本年无纳税调整事项。(8)2013年12月31日,将一栋办公楼出租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出租时该办公楼的账面价值为5000万元,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小题。关于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企业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企业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企业可以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北京市某国有企业2014年度境内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万元,该企业在A、B两国分别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9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5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30%。B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3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30%;租金所得1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20%。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企业所得税实行分国不分项计算,因此来源于AB两国的所得应当分别计算抵免限额。A国分支机构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500×20%+400×30%=220(万元),在A国的分支机构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3000+900+400)×25%×900÷(3000+900+400)=225(万元),按照实际缴纳的220万元抵扣。B国分支机构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300×30%+100×20%=110(万元),在B国的分支机构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3000+900+400)×25%×400÷(3000+900+400)=100(万元),按照限额扣除。A、B两国分支机构境外所得可从应纳税额中扣除的税额分别为220万元和100万元。全年应纳税额=(3000+900+400)×25%-220-100=7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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