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法学院843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之国际经济法考研核心题库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投资保护协定
【答案】投资保护协定,由美国创立,后被某些建立有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国家所仿效,故也称为美国式双边投资协定。重在对国际投资活动中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特别是与内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相结合,为其提供国际法上的前提与保障。其内容主要规定承保范围、代位求偿权、争端的解决等程序性问题。
2. CIF
【答案】CIF (全称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是国际货物贸易常用术语之一,指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CIF 贸易术语适用十海上或内河运输。在CIF 术语中,卖方的责任是:①自费办理货物的运输手续并交纳运输费用,卖方按伦敦保险业协会货物保险C 条款自费办理投保手续并交纳保险费用; ②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和费用; ③自费办理货物出口及结关手续; ④向买方提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或相等的电子单证。买方的责任是:①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和费用; ②自费办理货物进口的结关手续。
3. Treaty
【答案】条约(Treaty ,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渊源,是指国家、国际组织间所缔结的以国际法为准并确定其相互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国际书面协议,对缔约国有拘束力。条约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分为双边的和多边的条约、世界性的和地区性的条约、普遍性的和特殊性的条约、造法性和契约性的条约。作为国际经济法渊源的主要是多边国际公约,特别是那些创设新的国际经济法规则或确认或改变原有的国际经济规则的造法性条约。
4.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答案】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指资本输出国政府或公营机构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或保险,若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的一种制度。其特征包括:以保护投资为目的; 对象只限于海外私人直接投资; 范围只限于政治风险; 任务重在防患于未然。
5. 原产地规则
【答案】原产地规则又称“货物原产因规则”,是指一国根据国家法令或国际协定确定的原则制定并实施的,以确定生产或制造货物的国家或地区的具体规定。为了实施关税的优惠或差别
待遇、数量限制或与贸易有关的其他措施,海关必须根据原产地规则的标准来确定进口货物的原产国,给以相应的海关待遇。原产地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原产地标准、直接运输原则和证明文件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原产地标准。原产地标准多由各国自行规定,很不统一,海关合作理事会具体规定了原产地标准,供签订《京都公约》的各国采用。
二、简答题
6. 简述《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答案】《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是1994年由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制定,于2004年修订的法律性文件,它不是一个国际公约,而是一个国际惯例,不具有强制性,而是由当事人自愿选择适用。
(1)通则旨在为国际商事合同确立一般规则,用于解释或补充国际统一法律文件,也可用做国家或国际立法的范本。它以非立法的形式统一或协调法律。
(2)通则有意避免使用现存法律体系的特定术语,对条款所作的解释也避免参照各个国家的法律,但遵循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方法和某些规定,意图制定一套可以在世界范围内使用的均衡的规则体系。
(3)通则考虑到了国际技术和经济的发展带来的变化和对国际贸易实践产生的影响,同时特别阐明当事人应按照诚实信用和公正交易原则行事的一般义务,并加入了一些合理的行为标准。
(4)该通则的适用范围很广,包括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或当事人同意合同“受法律的一般原则’,、“商事规则”或类似的措辞所制定的规则管辖时,或无法确定合同的适用法律对某一问题的相关规则时,该通则都可适用。该通则没有对国际商事合同作统一的定义,但它不适用于消费者合同。
(5)该通则的体系由前言、总则、合同的效力、合同的解释、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履行和不履行、合同的转让等组成。该通则虽然不是一项产生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但对国际范围内商事合同的统一起了较大的促进作用,在国际经济生活中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7. 简述中世纪的商人法的特点是什么?
【答案】中世纪商人法是古老的商业习惯法,10-12世纪产生于意大利、法国、德国的自治城市中,是从事欧洲和东方之间贸易往来的一个特殊的商人阶层发展起来的一种商人习惯。
中世纪商人法的特点在于:
(1)国际性。它是普遍适用于欧洲各国以及东、西方贸易的共同法律。
(2)行业性。它是只适用于商人之间交易的习惯法。
(3)由专门的商事法庭审理。
(4)从演变过程角度考察,中世纪商人法经历了一个由习惯、惯例向习惯法发展的轨迹。中世纪商人阶层在商品交易实践活动中逐渐形成了适用于团体内部“个别”成员间的较为固定的行为模式,后来这种行为模式在持续不断的实践活动中由于得到商人们的普遍认同被推而广之,先前的行为调整方式也由个别调整发展到一般调整,而习俗也渐渐演变为习惯,并对商人们的社会
行为具有普遍性的约束力。
(5)从法律地位角度考察,中世纪商人法在吸收罗马法和教会法合理因素的同时,又具有很强的自治性和独立性,国家公权力对早期商人习惯法的发展影响不大。一方面中世纪商人法是在“扬弃”罗马法制度成果(主要是“万民法”)的基础上才得以发展和完善的,它的概念体系、原理体系、价值体系、方法体系都与罗马法存在着深刻的内在联系; 另一方面商人法的许多原则都可以在11世纪以来的天主教教义中直接或间接地发现其宗教渊源。
(6)中世纪商人法呈现出一种从“地方性”习惯法到“地域性”习惯法再到“国际性”习惯法的发展轨迹,商人习惯法有统一化的趋势。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运输方式的改进,各地商人们都开始从事跨地区的商事交易,商人们的这种流动性的交易活动使商事习惯从一个地方传播到多个地方,此时的商人法就具有了“地域性”的特征。由于海事运输的发展,国际性的商事交易活动日益发达,这就使得商事习惯做法和惯例逐渐从一个地方、一个地域向全球方向传播和发展,从而出现“世界性”的商人法。
8. 简述专利与专有技术的异同。
【答案】专利权是国家专利主管部门,依据专利法授予发明创造人或合法申请人对某项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间内所享有的独占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不得利用该专利。
而专有技术是指未公开的、未取得工业产权法律保护的制造某产品或者应用某项工艺以及产品设计、工艺流程、配方、质量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知识。
(1)专利和专有技术的相同点
①_者都受国家法律保护;
②二者都既包括财产权也包括人身权;
③二者都包含一定的知识、诀窍和不为公众所知晓的技术秘密;
④专有技术通过专利申请,可以成为专利;
⑤二者都具有可转让性。
(2)专利和专有技术的主要区别
①专利属于工业产权,受专利法的保护; 专有技术不属于工业产权,各国通过合同法、侵权行为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刑事法律等形式对其予以保护。
②专利是经过审查批准的新颖性、创造性水平比较高的先进技术; 但专有技术仅具有潜在经济价值。
③专利的内容是公开的; 专有技术的内容是保密的。
④专利内容完全由专利文件来体现,在进行专利许可时,许可方一般不承担传授技术的义务。 ⑤专利的有效性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 专有技术是依靠所有人自行保密的具有事实上的独占权的技术和经验,没有严格的时间和地域限制。
9. 国际税法的法律渊源有哪些?
【答案】国际税法的法律渊源包括国内法渊源和国际法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