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创新精神是一个民族的灵魂,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人才的竞争加剧,如何培养具有创能能力的人,大幅度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已成为我们新时代教育的主旋律。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全面实施和《普通高中新课程标准》的颁布,使得我国高中音乐教育得到空前的发展和重视。“创作”模块作为高中音乐课程设置中,与“音乐鉴赏”、“歌唱”、“演奏”、“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并行的五个模块之一,教学内容主要以歌曲创作为主。它的主要内容是让学生掌握简单的音乐创作技能,并且能用常用的一些乐器、人声等音乐材料进行创作。因此,高中音乐选修课“创作”模块与必修课彼此间具有不可分割的关联性,它不仅是高中音乐的一门课程,而且是必修课程开设合理、有效的衔接及深化,更是激励学生想象力和创造力的重要途径。然而由于高中学校对选修课程的重视不够,师生对“创作”模块课的开设认识不足等原因,我国高中音乐“创作”模块课的开设仍然处于“自发”状态,有些高中学校甚至没有开设此课程。这大大阻碍了高中学生创新能力的发展,制约了新课程改革的深入推进。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通过对深圳市龙岗区高中音乐选修课“创作”模块开设情况的调查,结合新课程改革对“创作”模块开设的要求,分析了“创作”模块开设不足的原因,并结合实际情况,对高中音乐选修课“创作”模块进行实践研究。具体内容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绪论,包括研究缘起、研究意义和内容、概念界定、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研究思路及方法。
第二部分主要是对深圳市龙岗区高中音乐选修课“创作”模块教学现状的调查及其结果分析。在其基础上,阐释了我区高中音乐“创作”模块课开设现状产生的原因。
第三部分结合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及教学策略,进行高中音乐“创作”模块的实践研究。
第四部分对高中音乐选修课“创作”模块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