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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对于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 . 对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若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则应撤销案件
B . 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C . 庭审期间被告人死亡,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其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D . 在审判阶段,出现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六种法定情形的,法院应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借款5万元,为证明这一事实,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书写的“借据”,被告则主张“借款已经清偿”,并向法院出示了原告交给他的“收据”。关于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借据”是本证,“收据”是反证。 “借据”是本证,“收据”也是本证。 “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是间接证据。 “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也是直接证据。 “借据”是书证,“收据”是物证。 病例摘要:孙某,男,48岁,业务员,已婚,于2011年12月18日就诊。 骤发剧烈上腹痛,伴腹胀、恶心、呕吐一天。患者于发病当天因暴食后突然发作剧烈腹痛,初起时觉剑突下偏右呈发作性胀痛,腹痛迅速波及全腹部转成持续性、刀割样剧烈疼痛,并向后背放射,伴恶心、呕吐,吐出胃内容物,吐后腹痛不能缓解。发病以来未曾排便及排气,并且不敢翻身也不敢深呼吸,更不敢使腹部受压。12小时前腹痛加重并出现烦躁不安、憋气,伴体温升高,遂来急诊。三年前体检,发现胆囊结石,从无症状,未予治疗。既往无类似腹痛,无溃疡病史,无药物及食物过敏史。体格检查:T38.9℃,P110/min,R32/min,BP110/80mmHg。急性病容,右侧卧位,全身皮肤及巩膜可疑黄染。舌质红,苔黄厚腻,脉滑数。头颈心肺(-)。全腹膨隆,伴明显肌紧张及广泛压痛,反跳痛,肝脾触诊不满意,肝浊音界在右第6肋间,移动性浊音(±),肠鸣音弱。辅助检查:Hb96.1g/L,WBC18.9×109/L,AST211mmol/L,BUN9.9mmol/L,TBIL30mmol/L.DBIL12mmol/L,血钙1.75mmol/L;血淀粉酶:685U/L;卧位腹平片示肠管充气扩张,肠间隙增宽;B超:肝回声均匀,未发现异常病灶,胆囊7cm×3cm×2cm大小,壁厚0.4cm,内有多发强光团,回声后有声影,胆总管直径0.9cm,胰腺形态失常,明显肿大,尤其以胰头、胰体明显,胰周大量液性暗区,胰管增粗。 关于刑事强制措施的表述,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均有权执行所有的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强制措施必然要剥夺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 对于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只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解除。 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病例摘要:马某,男,45岁,已婚,干部。于2013年5月18日前来我院就诊。 自诉腹胀、隐痛,消瘦、食欲不振、厌油腻近3年。无明显诱因从2009年3月开始,出现上述症状。在县医院及市某医院检查,诊断慢性乙型肝炎,予口服抗病毒药物及保肝降酶药,症状有所改善,近3个月来症状加重,并于右上腹触及包块,遂前来我院求治。现症见:右上腹胀隐痛,痛处有包块,固定不移,食少纳呆,胸腔痞满,嗜睡,肢倦乏力,气短心悸,劳累后加重,时有干呕欲吐。既往体健,否认药物及食物过敏史,否认家族史。查体:T36.8℃,P78/min,R20/min,BP145/80mmHg。面色萎黄晦暗,眼睑结膜色淡,舌质淡有瘀斑,苔薄白,脉虚弱涩。心肺未见异常。腹部平坦,肝脏于肋下2指可触及,质如触鼻尖,有压痛,表面不光滑,可见肝掌,蜘蛛痣,双下肢轻度水肿。血常规:WBC3.1×109/L,N60%,L35%,RBC2.7×1012/L,Hb76g/L,Plt80×109/L;肝功能化验:谷丙转氨酶145U/L,谷草转氨酶160U/L,谷氨酰转移酶78U/L。B超显示:肝硬化。 关于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的区别,下列说法错误是()。 必要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同种类的。 必要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只有一个,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有若干个。 必要共同诉讼的诉讼请求只有一个,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请求有若干个。 必要共同诉讼中1人的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普通共同诉讼中1人的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对于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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