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612政治学原理考研核心题库
● 摘要
一、简答题
1. 政治心理有哪些基本特征? 请加以简要解释。
【答案】政治心理是指社会成员在社会政治实践中对社会政治关系及其表现出的政治行为、政治体系和政治发展等政治生活各方面现象的一种自发的心理反映,其具体表现为人们对政治关系的认知、情感、态度、情绪、兴趣、愿望和信念等等,而这些因素的综合,构成了社会成员的政治人格。作为特定精神现象的政治心理具有如下特点:
(1)政治心理是社会成员对于社会政治现象的感性认知。
作为社会精神现象,政治心理是社会成员在社会政治生活和实践中对于政治现象的精神反映。这种反映通常是经验性和感受性的,其中的政治情感、情绪、意愿、动机、习俗和兴趣等,都是社会成员对于政治生活和政治现象的直观感受和感知。
(2)政治心理显不着特定利益主体的利益倾向。
作为特定的精神现象,政治心理显示着社会成员对于自己利益的关心,对于自己通过政治途径实现的可能和要求的关心。
显然,政治心理的利益倾向与社会成员身处其中的利益关系具有高度的相关性。社会成员所处的社会利益关系,规定着社会成员感觉社会政治生活和政治现象的角度,规定着社会成员认知社会政治现象的动机,同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会成员的政治认知、政治情感、政治态度。
(3)政治心理反映着直观政治现象。
作为社会政治现象,政治心理是对于社会政治现象的感觉性认知。这就是说,政治心理与其他的社会心理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不是对于所有社会现象的心理感知,而仅仅是对于社会政治现象的心理感知。
(4)政治心理具有潜在积淀性。就其存在和表现形式来看,政治心理具有潜在性。政治心理和其他社会心理一样,在特定的环境和时间范围内,没有明确的外在形式,而是潜在地积淀于社会成员的内心。这就是说,政治心理是潜性的政治文化现象,它以零散的、感性的形式隐秘地存在于社会成员的内心深处,因此,是一种深层次、较为隐蔽而难以把握的政治文化现象
2. 中国古代思想家和西方古代思想家是如何用道德的观点解释政治的?
【答案】把政治等同于或归结为伦理道德,认为政治的最高目的是为了使人和社会达到最高的道德境界。这在中西方古代思想中很常见。其中主要代表人物有孔子、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在古代,政治学和伦理学是混在一起的。各个思想家都用道德的观点解释政治,认为政治的最高目的,就是为了使人和社会达到最高的道德境界。
(1)中国古代思想家用道德的观点解释政治的表现
我国古代的儒家思想是道德政治的典型代表。如孔子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政,孰敢不正? ”他把“政”解释为正,所谓正就是正道,也就是符合礼义的道德。
儒家强调“礼治”、“德政”就是要求统治者按照礼法来进行统治,并强调统治者要以身作则,自己本身首先要正,也即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才能很好地进行统治。
(2)西方古代思想家用道德的观点解释政治的表现
①西方古代的思想家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也把政治与道德混在一起。
a. 柏拉图所设计的“理想国”就是“公道或正义之国”,而“公道”乃是灵魂的至德。公道既是个人的道德,也是国家的道德。柏拉图认为,政治意义上的善应该是“哲学家管理国家,武士管理军队,支配人民工作,而人民则供给国家以劳动物质。”这就是公道,即每个人按其本性去做他们自己的事,而不管闲事。因此,正义就是各守本分。人类最高的生活就是公道或正义的生活,这就是政治活动的最高目的。
b. 亚里士多德认为,国家是表现为最高的善,是人们的一种道德生活的体现。城邦的目的就是使人们在城邦中过有道德的生活。
②近代德国的康德、黑格尔也把国家与道德合为一体,认为国家就是人类伦理精神的体现,是一个具有传统的道德精神的社会实休。
总之,所有这些观点都把政治视为一种最高的道德活动,认为只有通过有道德、有学问的贤人哲学家来统治,才能实现理想的政治目的。
3. 简述政体的划分标准和政体的主要类型。
【答案】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尤其是中央(全国)政权的组织形式。政体主要体现为国家最高统治权力的行使方式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形式。
(1)政体的划分标准
①古代思想家划分政体的标准:
a. 古希腊的历史学家希罗多德:根据执政者人数划分政体,区分出君主政府、贵族政府和民卞政府。 b. 亚里士多德提出的标准主要是两条:根据统治者是为城邦谋利益还是为自己谋利益,把政体分为照顾城邦公共利益的正宗政体和照顾统治者利益的变态政体两类; 根据统治者人数的多寡,先把正宗政体分为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共和政体,再对应地把变态政体分为僧主政体、寡头政体和平民政体。
c. 古代希腊、罗马注意研究政体问题的学者还有波利比阿、西塞罗等也提出了一些类似的标准。 ②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对政体的划分:
a.16世纪的法国思想家布丹提出以国家主权的归属即主权者的人数和行使权力的方式来区分政体;
b.17世纪的英国思想家洛克则以立法权行使者的多寡区分了民主政体、寡头政体和君主政体; c.18世纪的法国思想家孟德斯坞根据的是国家最高权力掌握在哪些人手中以及他们对待法律的态度。
③马克思主义划分政体类型的标准:
a. 最高国家权力的归属,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是一个人还是一个集体;
b.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产生方式及任期;
c. 中央国家权力机关的设置以及它们之间的权力分配、地位和相互关系。
根据以上前两条标准,可以历史上出现过的国家分为君主制政体和共和制政体两大类。君主制政体的基本特征,是最高国家权力事实上或在象征意义工集中于君主一人,君主是没有任何限制的,一般是世袭的; 共和制政体的基本特征,是无论象征最高国家权力的机关还是实际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都是通过某种形式的选举产生的,并且有严格的任期限制。根据第三条标准在政体的分类可以进一步从君主制和共和制中区分出许多具体的政体形式。
(2)政体的主要类型
根据马克思主义划分国家政体的标准,古往今来的国家,首先应划分为剥削阶级国家政体类型和社会主义国家政体类型。
①剥削阶级国家政体类型
a. 君主制
凡是最高权力集中于君主,其产生方法为世袭以及无任期限制的终身任职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统称为君主制。历史上,适应不同国家不同历史时期剥削阶级统治的需要,曾经派生出几种具体的君主制形式,如:
第一,贵族君主制。主要存在于封建社会早期,君主只在名义上掌握全国最高国家权力,他的权力实际上仅限于他自己的领地,而全国的最高统治权则由君主和某种形式的贵族会议共同掌握。 第二,等级君主制。其主要特征是建立了由僧侣、大封建主、普通贵族和市民代表参加的等级代表会议,会议由国王自行决定召集。这种政体通常是君主为了巩固和加强自己的权力,在各个封建等级中寻求支持,建立与其他封建等级的政治联盟而形成的政权组织形式,有利于加强王权,克服封建割据状态。
第三,专制君主制。又称“绝对君主制”,其典型特征是君主独自掌握最高统治权,君主拥有绝对的、不受任何法律限制的权力,也不受任何机关的制约和监督。
第四,立宪君主制。基本特征是君主拥有某些最高国家权力,但这些权力由宪法加以规定和限制,并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其他国家机关的制约。立宪君主制有二元君主制和议会君主制两种形式:二元君主制的君主仍然拥有较大的实际权力的立宪君主政体,尤其是君主通过掌握内阁的任命权而控制着国家的行政权,因此内阁向君主负责,与掌握立法权的议会构成两个权力中心,故称为二元君主制。如明治维新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日本; 议会君主制。议会君主制的议会是真正的国家权力中心。当代,西欧、北欧的一些国家以及口本等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都是议会君主制政体。
b. 共和制
共和制也有多种形式,但考察它们的共同特征,主要表现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是由选举产生并有严格的任期限制。剥削阶级国家实行的共和制可以区分为两种基本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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